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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央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提法

2016-02-22 08:56 来源:新华社 作者:记者王立彬、韩洁、何雨欣、郁琼源、李倩倩

谁持彩练当空舞,赤橙黄绿青蓝紫。21日播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面向2020年,为我们绘就一幅五彩缤纷未来城市的美丽画卷。

蓝图有刚性:一张蓝图干到底

“一任书记一座城,一个区长一个新区”——有多少城市规划被“翻烧饼”,规划完成之日便是落后之时;规划执行难,“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针对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文件明确了城市规划定位,提出“刚性”要求:

制定规划要依法——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

一张蓝图干到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

“打架”规划要整合——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

严格依法执行规划——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

规划督察全覆盖——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

点评:规划是城市之本,规划一旦出了问题,损失不可估量。不少城市正在品尝“造城运动”“圈地运动”带来的死城、鬼城苦果。我国现有法定规划有80多种,“一张蓝图干到底”需要构建“顶层设计”,一茬接一茬干下去,营造出一座座更有内涵有品质个性的城市。

红色高压线:告别“无边界的城市”

城市“摊大饼”,消耗掉的是耕地,绝大部分是肥沃良田。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给城市划定开发边界,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前提。

文件提出,“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

国土资源、住建、农业等部门已达成共识,从控制发展规模5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周边开始,保证耕地数量,把耕地质量放在首位,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倒逼”城市内涵式发展。

点评:城镇周边耕地,大多是世代耕种养护形成的高产田。这些“宝田”被钢筋水泥一圈一圈吃掉,后果永远无法弥补。贯彻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终结城市经济过于依赖高耗能、高耗地发展模式,就要给城市扩张戴上“紧箍咒”。

绿色生活:让每个城市细胞都渗透绿意

文件提出建筑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更多应用绿色技术。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提高节能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气候特点,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绿色节能建筑。

路网建设,设定公共交通分担率,鼓励绿色出行,减少不必要的尾气排放。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让大家可以看得见绿地,亲近绿地。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污水大气治理。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

点评:绿色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理念。我们的城市,从城市到街区,从房前到屋顶都应当是绿色的。绿色理念、绿色材料、绿色建造、绿色生活方式,将改变提高我们城市的品格。

黄牌来提醒:保障城市运行在良性轨道上

一座城市的发展,犹如一部大型精密仪器在高速运转,千头万绪,如果缺少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的纠错机制,随时提醒城市发展中的冲动、盲目,就很难保障这座城市走在良性发展轨道上。

城市建设管理,离不开方方面面的监管。文件提出,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加强城市安全监管,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文件布下了一张张立体化监管的网络,对花样百出的违法行为亮出“黄牌”。

这种“黄牌”警告机制不仅涉及城市硬件,更涉及城市管理体制的“软件”。一系列“老大难”问题已被“点名”:城市建筑贪大、崇洋、求怪等乱象丛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等等。

点评:城市发展需要裁判员敢于亮“黄牌”。文件中多处可见督察、监测、预警等字眼,这是城市管理理念转变的体现,尤其强调对城市管理者问责——裁判员也必须接受仲裁,乱作为、无所作为都将被掏牌。

黑名单要管:问责、获罪、入刑、收监

从野蛮施工、拖欠工人工资,到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从施工企业到政府部门责任人,都有可能被列入城市管理问题的“黑名单”,可能面临信用差评及无法参与投标等严厉惩戒乃至入刑问罪。

比黄牌警告更严厉的“黑名单”,将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工具。

文件提出,“研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点评:近年来,住建、环保等部门经常发布城市环境污染等各种“黑名单”。空气最差城市、最堵城市……“黑名单”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推动力量。特别是规划法等行政法与刑法衔接,有望解决官员“为公违法”难以入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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