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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城市建设重点工作

2017-03-03 12:29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代表省政府作工作报告。

报告共分两个部分:一、2016年工作回顾;二、2017年工作安排。其中关于城市建设的内容摘录如下: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制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中蒙俄经济走廊实施方案,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突破。全区口岸货运量7800万吨,增长18%。鄂尔多斯航空口岸通过国家验收,阿拉善盟乌力吉公路口岸获得批复。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过货量超过8万标箱。与北京市、广东省新一轮合作全面启动,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首届蒙商大会、内蒙古·香港重点合作项目推介会等重大活动。引进国内资金3600多亿元,增长8.8%。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1511万亩,种草338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60万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提高了禁牧和草畜平衡补贴标准。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提高5.1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分别降低6.5%和4.5%。呼伦湖、乌梁素海等湖泊水质好转,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的1800多件环境信访事项全部办结,依法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主体。划定了基本草原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扩大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规模。制定生态保护补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全社会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2017年工作安排

(六)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坚持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优化布局,形成多极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

统筹城乡发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塑造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城市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商业等服务设施,着力解决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垃圾围城等“城市病”。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拓展。健全投入和管护机制,巩固“十个全覆盖”建设成果。以危房改造和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为重点,建设美丽乡村。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做好和林格尔国家级新区申报、规划等工作,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生态环保和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呼包鄂协同发展,建设中心城区1小时快速铁路圈、2小时公路圈,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产业建设互补、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价格,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乌大张合作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

(八)建设绿色内蒙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深入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和区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营造林1400万亩、种草3000万亩。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善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积极争取设立国家草原、森林、沙漠、湿地、火山公园。保护水生态环境,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治理。实施大青山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承办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

铁腕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100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工业园区、农牧业面源污染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和开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深入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现自治区对盟市督察全覆盖。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加快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改革。发挥环保基金引导作用,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继续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附件: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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