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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镇化规划征意见 2020年前700万农民落户城镇

2014-08-29 09:13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学莹

六个城镇密集区规划布局图

城镇规模结构

到2020年,济南、青岛两市城区人口达到500万左右;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城区人口达到100-300万,其中淄博、烟台、济宁、临沂4市城区人口达到200万以上;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15个;20-50万人的小城市50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35个;5-10万人的小城镇约50个。

8月28日,省政府网站公示了新近编制完成的《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公示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规划》公示稿提出,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左右,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

让农民“带资进城”

《规划》公示稿提出,分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先失地农业人口、后其他农业人口,先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后投靠亲友的顺序,有序推进各类群体转为城镇居民。

为了提高农民进城能力,《规划》公示稿提出,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对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的确权颁证和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处置,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将农民在农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种资源转变为资产,并将这些资产变现为可交易、能抵押的资本,提高农民带资进城能力。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针对相当多城中村居民身在城市,却享受不到市民待遇的问题,《规划》公示稿提出,通过城中村改造、集体资产改制、村改居和社会保障均等化“三改一化”的路径,到2020年基本完成6000个左右城中村改造,实现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市民化。改造后,安置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居民纳入城市社保、救助范围,村改居后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专职委员会成员工资等费用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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