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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建议: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03-07 14:53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吴昊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步入会场,听取和审议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不远处,位于天安门广场东侧的国家博物馆正在举办的“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的红色标识与之交相辉映。如果说有什么不足,那就是北京的空气了,这一天的北京,已经是第三天连续笼罩在空气重度污染橙色预警之下。

在本次大会中,民建中央的一份发言中指出,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也分别做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专门做出指示并提出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评价我国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反映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和感召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

目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任务已顺利完成,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随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攻坚期,末端治理减排空间越来越有限,环境压力居高不下,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以及生产、生活方式迫切需要转变。

民建中央认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面临着五个方面的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环境治理体系有待完善。部分地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环保责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重发展、轻环保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总体不高,环保基础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尚不健全,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理能力总体不足、设施分布不均。特别是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责任和动力减弱,如果延续粗放的传统发展模式,污染物在时间上的累积和区域空间上的复合效应将更加明显。

二是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仍偏低。目前,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60%,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高出世界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大量煤炭在小锅炉、小窑炉以及家庭生活中散烧使用。长期以来,北方地区供热缺乏多种能源统筹规划,清洁能源供应储气调峰设施严重不足,采暖季天然气供不应求。各行政区域之间、企业之间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城市天然气输配环节企业过多过滥,乱收费、乱搭车问题十分突出。天然气利用政策的执行层面出现较大偏差,未能实现“增气减煤”。清洁采暖增加的费用和成本分担机制未能理顺。

三是“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突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部分农村地区,分布着大量“散乱污”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治污设施简陋,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污染问题突出,资源浪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挤占发展空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突出。“散乱污”企业量大面广,就业人数众多,涉及大量民生保障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发改、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职责,但存在职责分工不够清晰,不利于工作推进。目前各地开展相关工作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财政投入不足,推动难度大。

四是产业结构与布局亟待调整。目前我国重化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仍然较高,粗钢、水泥产量均超过世界总产量的50%,偏重的产业结构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由于铁路和公路运费倒挂以及铁路末端货运体系不完善、服务保障短板突出等原因,交通运输结构严重依赖公路柴油汽车运输。柴油车超标排放问题较为严重,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也存在问题,加之车、油监管职责分散,使得移动源排放达标监管有效性大打折扣。

五是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广泛应用于环境质量考核排名、排污许可管理、环境执法监管等各个方面,大气污染的精细化治理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还不健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障基础能力弱,尤其环境空气监测专用仪器缺少配套的计量标准与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难以完全满足环境管理需求,造成政府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效能不能有效发挥,影响政府公信力。

针对问题,民建中央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是要抓紧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责任清单。一是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把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措施进行分解、落实、细化,督促地方切实履行改善空气质量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严格考核督察,严肃问责、追责。二是借鉴各省制定生态环保责任清单的成功做法,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各部门分工协作、协调联动,形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大力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一是加快体制改革,确保天然气供应。在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主导的基础上,鼓励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天然气开采、进口,加快管道、LNG接收站、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平开放,进一步拓宽天然气来源,确保完成“煤改气”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二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定不移地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在民用领域,加快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工业领域,以分散的中小燃煤锅炉和工业小窑炉为重点,加大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设施的淘汰力度。三是加大居民取暖用气、用电价格支持,确保民生用气、用电价格稳定;对“煤改电”电网改造投资出台支持和补贴政策,完善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建立煤层气、致密气、页岩气等开采利用激励机制。

三是要加大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一是在巩固京津冀及周边“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国推行“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实施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在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二是研究出台“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经济激励政策和职工安置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引导自觉关停转,并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再就业指导和培训,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

四是要实施积极的环境经济政策。一是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补短板投资力度,增加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提高中央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占比。进一步扩大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二是实施鼓励绿色运输的财税政策。推动铁路货运价格优化调整,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机制;减免清洁能源运输车辆过路费;推动到港船舶使用岸电,明确岸电设施运营单位和供电企业的岸电价格构成。

五是要加强环境空气监测与质控能力建设。聚焦环境空气监测领域,加快推进国家级相关实验室建设,以此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相关计量基础;完善环境空气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量值溯源技术体系,提高国家本级和区域质控中心的环境空气监测量值溯源能力;开展不同气候条件下的环境空气监测专用仪器适用性检验,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相关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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