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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会议二十二:区域创新,协同发展

2017-11-24 21:04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2017年11月19日下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委会在东莞年会上,成功承办了主题为“区域创新,协同发展”的专场会议。会议由区域规划学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主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国家京津冀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李晓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上海分院院长郑德高做了特邀主题报告,另有9位年会论文作者进行了大会交流。

李晓江院长从北京“大城市病”,区域资源环境超载,资源配置行政色彩浓厚、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区域战略定位缺乏统筹、功能布局不够合理,区域发展差距悬殊,公共服务水平落差大等视角,解读了新时期中央推进京津冀协展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他还从打造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区、创新我国城乡统筹和城镇化模式、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就雄安新区如何体现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进行了精彩的分析。

郑德高院长认为,都市圈和巨型城市地区,从理论缘起看,具有明显的差异。都市圈更偏重地理学、形态学的研究;巨型城市地区则是在全球化、信息化下发展的背景下,更侧重功能角度的研究。他认为,功能性地理空间的研究框架,应以建构功能(what)、范围(who)、如何(how)、在哪(where)为重点。他从长三角构建巨型城市地区的角度,指出其在功能关联上已经趋于网络化,应推进生态、城镇等方面实现区域协同,并关注产业节点、创新节点、枢纽节点、特色节点等四类关键节点地区。

南京市规划局李建波副处长认为,南京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的成员并参与竞争的城市,一方面,通过撤县建区、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增强市域的管治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牵头组织南京都市圈市长论坛、共同编制都市圈规划、加强项目协同等多种方式,渐进式地提高区域的管治水平。

武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规划师石义,建议从完善行政审批权,优化城镇格局,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和差别化的用地调控,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资本化,并扩大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范围,来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更加有序和健康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的规划师张振广,从历史进程、发展阶段、区域腹地、人口布局等角度,研究了武汉在城市圈“一极独大”的原因,提出了武汉城市圈协同发展的策略。

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规划师赵倩,将郊区化分为边缘城市、科技型郊区、无边城市和全球性郊区四种类型,并从人口流动、市场作用、政府作用和产业发展,剖析了中美郊区化的差别。

宁波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规划师刘鹏认为,外国资本、民营资本、政府投资等不同的资本来源,会对广州都市外围地区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空间布局产业明显的差异化。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规划师刘贤鹏认为,上海虽然在外围及远郊地区形成多个能级不同的就业次中心,但尚未出现具有“反磁力”作用的次中心。因此,有必要通过规划手段,引导新增和已有的服务业岗位在空间上再分布。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的规划师欧阳鹏提出,应构建覆盖国土空间的高等级中心城市体系,实现国土相对均衡开发;应构建网络化的高等级中心城市体系,共同承担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国家职能;应通过国家层面的战略资源配置和政策扶持,来促进高等级中心城市的发展。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的规划师罗文静认为,要实现校城融合,不仅需要物质空间环境的支撑,更需要政策机制等软环境的培育。要研究制定推进校城融合的土地政策及实施办法,以及高校公共服务设施与社会共享的鼓励机制等。

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的规划师吴菁妍认为,武汉新城建设对中心城区人口的疏解作用尚未达到预期效果,但对外来人口的“截流”作用显著。原因在于:主城区在地价、资源等方面优势明显,发展得到了更多的政策倾斜,但新城缺乏政策支持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