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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专栏 | 面向未来的城乡规划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2018-06-15 11:25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2017年11月18日-20日,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东莞举行,集中探讨了当前城市规划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会后,各论坛承办方根据专家报告及讨论成果形成了一系列政策建议。为此,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微“中国城市规划”推出“政策建议”专栏,陆续推出系列文章,集中传递专家声音,助力城乡规划建设。

本期“政策建议”基于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面对未来的城乡规划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学术对话观点提炼,指出无论是作为培养机构的高校,还是作为用人单位的设计院等,都承担着推进城乡规划学科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任务,都应思考如何建立与完善学科体系以及城乡规划的教育问题。

随着城乡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战略意义与日凸显,城乡规划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当中的重要部分。城乡规划学科不断在发展,自2011年变成一级学科后,城乡规划的编制和要求面临诸多变化,例如十八大以来对规划及其作用的认识,十九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定,都在国家的顶层设计上对本学科发展提出了要求。无论是作为培养机构的高校,还是作为用人单位的设计院等,都承担着推进城乡规划学科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任务,都应思考如何建立与完善学科体系以及城乡规划的教育问题。

一、我国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发展近况

据统计,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设置城乡规划本科专业点227个,理工院校和综合大学分别占39.2%和35.7%。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江苏的规划规划院校数量超过10所。

2016年城乡规划专业的现有在校生(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共计45680人;招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比例是100:14.42:1.25,招收规模在土建类专业中是较小的。截止2017年6月,共45所学校通过城乡规划本科专业评估,28所学校通过城乡规划硕士专业评估,占规划院校总数的19.8%,28所学校通过城乡规划硕士专业评估,其中23所学校获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授予权,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城乡规划院校。

二、城乡规划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一)规划学科建设问题

1 城市规划学科体系构架需要优化

一个学科体系包括它的知识框架、技能培养和价值导向。目前的城乡规划学需要对传统文化思想、人地关系等有所理解和感悟;需要增强管理技能、协调和沟通能力,提高表达技能的多样化。例如需要从过去画图、做PPT转变为通晓如何跟人沟通和谈判,以及让对方理解和支持。此外,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不应该只是作为一种基本的数据处理方法,而是将此发展成为一种科学系统教育,从数据的采集、运用、分析以及对现实问题的模拟等。

2 发展平台和话语权需要增强

城乡规划学从二级学科变成一级学科之后,虽然拥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但所拥有的平台、话语权和资源有限。 在城市规划的区域研究,城市规划的理念与设计,城市规划社区与住房,城市规划的生态与环境,城市规划的新技术与管理和城市规划与交通六个二级学科中,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少数高校能全部支撑起来,需要各个院校结合自身特色,推进二级学科发展。另外,本学科目前缺乏与国家人才体系的接轨,容易导致失去更高教育体系层面的话语权,以及高端人才的缺失。

(二)人才培养问题

1.学生专业概念和职业意识需要增强

城乡规划学目前学生的基本专业水准和职业意识需要加强。首先对某些专业概念需要熟练掌握,例如尺度概念,包括步行街、广场和居住区的尺度。其次是学生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规划文本和图纸背后所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对职业底线缺乏清晰的认识。

2.学生综合能力需要强化

城乡规划学需要培养学生具有全方位综合能力。首先是学习能力。现在城乡规划学处于建设和完善期,专业学生必须要以终身学习为目标。其次是沟通能力。有效沟通能在短时间内为决策者做出最优判断,节约时间,也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再次是协调能力。需要共同合作,懂得妥协,坚守底线,达到利益的博弈。最后是判断能力,是规划师的价值取向和专业水准的综合体现。

3.学生的全局思维和长远眼光需要培养

全局思维是规划的优势。规划师要面临社会、经济、环境各种利益的整体最优,其中涉及到价值取向。在改善人居环境的过程中,一个区域的人均绿地、公共设施配套是不是越高越好?怎样才能在不影响其他居民的情况下为当地人创造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都需要对城市进行整体把握和统筹。同时,城市规划不只是要解决眼前的问题,更重要看到城市长远的发展需要,给城市留下弹性发展空间。对长远趋势的正确判断是增强未来城市建设的可塑性的前提。

三、面向未来的城乡规划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一)城乡规划学科建设

1.关注城乡规划实践前沿

(1)宜居家园:注重社区参与

当前社区治理和社会动员非常重要。过去的精英规划面临范式转型,转向寻找“最大公约数”的民主规划和社区治理方式。城乡规划学既需要社会精英的价值引导,又必须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也要兼顾少数的弱势群体的需求。在社会各方都能够广泛参与和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实现包容性发展(inclusive development)。

(2)可持续的城镇化:注重生态和谐

城乡规划学决定了城乡发展的空间形态模式,影响到人类活动方式和由此产生的生态足迹。城市空间形态模式一旦形成,几乎难以改变,因而具有生态足迹的“锁定效应”(lock-in)。在美国绿色建筑理事会(USGBC)颁布的绿色街区发展认证体系(LEED-ND)中,精明选址和地区关联、邻里模式和规划设计等合计71个绩点,占总绩点的比例高达64.5%。其中在规划设计方面,主要涉及紧凑发展、混合用途、步行友好、绿化环境等要求。

(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注重文化传承

在全球化时代,增强城市竞争力包括两个维度:既要链接全球经济网络(流通空间),又要塑造地方特质(场所空间),两者缺一不可。例如苏州是链接全球网络,创造流通空间的优秀案例;纽约是场所营造(place-making)的典范城市,从中央公园到时报广场、从百老汇到洛克菲勒中心,纽约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场所营造”的奇迹,其中高线公园(High Line Park)是场所营造的最新地标。学科发展需要在这个维度加强研究、教学和实践。

(4)建成环境中的科技应用:注重科技应用

Castells提出网络社会的“新空间逻辑”,即“流通空间”(Space of Flows)和“场所空间”(Space of Places)。互联网正在根本性地改变人类活动方式及其空间分布和作用模式,大数据为场所空间的形态规划和设计提供基于流通空间的模式识别和解析。比如城市管理网络实际上是利用企业管理大数据;基于手机信令的大数据分析对于总体规划的编制也提供很多有用信息。学科发展需要在这个维度大力推进。

2. 明确城乡规划改革方向

城乡规划改革可在以下9个方向,包括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城镇体系建设开发向生态本体开发、增量规划向增存并存的价值规划、专业规划向多规合一、从空间规划向政策并重的空间政策规划、静态转化向年度近期的滚动、检测评估的方向发展、自上而下到上下结合的规划、基于大数据量化分析的规划、从宏大叙事到微观实施行动规划。每个改革方向均需要开展新研究,进而带动教学和实践。

3. 争取城乡规划话语权

建议城乡规划学从教育、市场、研究、管理各个渠道,逐步深入国家的科学体系,大力拓展发展平台和提升话语权。可首先考虑提倡在工学、理学、管理学三大门类设立城乡规划学科,从而搭建全面系统的城乡规划学科。同时,鼓励城乡规划学教师争取学校的行政话语权,也拓展在教育部、科技部和文化部门的影响力,进而提升城乡规划学科在国家学科体系的地位。

(二)城乡规划人才培养

1.增强对学科体系的理解和理性思维能力。

城乡规划学属于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规划学生首先需要建立包括建筑、环境、地理、经济等各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框架体系;了解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和公共管理等知识点。其次,多元化的城市发展空间要求城乡规划学人才具备对城市社会、经济、生态全面整合的理性思考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授课形式,提高学生的专业认知和理性思维能力,以此来挖掘城市本质和洞悉其内在发展规律。

2.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远大的全局观

城乡规划学处于变革和体系完善的关键时期,应树立规划学生普世价值观,具有端正的学科态度以及深厚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需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关注弱势群体,鼓励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此外,需要鼓励每一个规划学生都有培养自己长远的眼光和全局观,树立终生学习的目标,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阅历,跟上时代的步伐。

3.注重提升综合管理和交流能力

城乡规划学的学生培养应由专变广,注重培养和锻炼社会实践能力。除拥有专业技能外,还应提倡培养学生基于兴趣或社会需求的其他主要技能。在此基础上,需要与多个学科广泛交流,培养多学科、跨领域的学科敏感度。因此,应注重城市规划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在关注专业技术和方法学习的同时,建立管理意识,并增强个人的谈判和交流能力。

基于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面对未来的城乡规划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学术对话观点提炼,以下专家对建议有所贡献:

彭震伟,学会常务理事、住建部全国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唐子来,学会常务理事、住建部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刘奇志,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评估委委员、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富海,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规划师;

陈秉钊,专指委和评估委前双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荣休教授;

石 楠,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专指委副主任委员、评估委副主任委员;

赵万民,学会副理事长、专指委副主任委员、评估委委员、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

袁锦富,专指委委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

王世福,学会理事、学术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专指委委员、评估委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赵天宇,学会理事、专指委委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相秉军,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委员、清华同衡规划院总工程师兼长三角分院副院长;

丁 元,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许 槟,学会城市更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办及国土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执笔人:王兰,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专指委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