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学会> 学会动态> 正文

赵民:县域城镇化发展模式对比与启示

2015-10-09 16:16

编者按:

9月21日上午,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之自由论坛十四“县域城镇化的地方实践与创新”在贵州举行。本论坛基于城镇化发展实践评估,分享先发地区县域城镇化的实践经验,并探讨以县城为龙头带动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创新思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赵民教授在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江苏--自觉发展、协同发展

江苏省的城市化水平很高,经济实力在全国名列前茅,目前已达到自觉全省发展,注重城乡统筹,注重县乡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阶段。同时强调融入都市区、城市群、城市带、经济发展带,县域城镇化,应是县域和整个区域的共同发展,在区域中发挥优势,形成专业的产业化优势和竞争能力,而非仅仅鼓励其增长。

山东--注重监管与公共服务建设

山东省鉴于其自身情况,即人口数量众多,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出省外的很少,形成了产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城镇发展相协调的发展模式。县域经济,县的发展以及产业发展城镇化发展,对山东整体的发展都具有战略性的意义。其值得借鉴的突出特点是:注重城镇化发展,较早提出监控管理制度,并不断总结,不断优化城镇化政策,不断考核城镇化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另外,不仅注重指标与完成程度,更加重视城镇化当中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并逐步达到全省覆盖,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并在监控制度的实施中,形成了国家指标。城镇化的推进并非一个统一模式,单纯以指标作为评价也是误区所在,城镇化的内涵更为重要。

浙江--微观入手,整体均衡

浙江的发展模式使得其自身形成了许多特殊化的地方特色,更突出微观层面的经济发展特点。强调政策调控,城乡均衡发展,环境保护,故而整体均衡性较高。从美丽农村到美丽县城建设,均有建树。以往的总体规划强调中心城,即中心点带面,但浙江的县域发展提出整体面的发展,注重面的控制,而非仅仅依靠点的联系。

总结--城镇化发展与农村发展的联系

地方立法与总体规划是各个省份都可以完成的,可以通过这个创新角度,加以手段控制、全域规划控制来达到控制效果。就全国而言,我国城镇化主要依靠人口流动推动,其特点是向特大城市聚集,或向县城聚集。大城市因其产业发展,综合性高,就业机会多,工作收入高,会吸引相当一部分人前往大城市谋生。而对于县城和镇来说,农民因有宅基地有住房,有老龄人口等原因,对于临近化的就业化的需求很高,或是回流人口选择就近在县城定居。这两者的内在的推动力度都是机制问题,由于统计口径或区划的频繁变动造成了数据统计问题。研究发现,县域不仅是很重要的人口转移目标地,也是人口回流目标地。在此情况下,协调发展的重点是小城镇和建制镇与农村的关系,不仅要服务小城市的发展,还需符合县市的发展,为全县域范围内提供基本服务建设,共同形成多元发展。中西部的县城或者建制镇更应注重公共服务建设。城镇化发展水平作为指标,是城镇化发展的一项考核标准,但单纯提高数值的意义不大,城镇化水平越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也应越高,发达地区应更加关注城镇化内涵,城乡协调发展,以及一体化发展。另外农村的人居空间要适度的收缩,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财政也需有效合理配置,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发展需要统一的认识。

(根据速记整理,未经专家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