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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1-08-30 15:38 来源:商务部网站

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要求,在城市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对地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30个,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公示期限为2021年8月30日-9月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电话:010-85093777

传真:010-85093767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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