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资源>政策法规>规划会客厅> 正文

社科院专家:户籍改革到位每年可获超万亿收益

2014-10-16 14:06 来源:新京报 作者:林其玲 实习生 钟宜豪

社科院研究员都阳

1971年出生,1993年和1996年,先后在安徽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获得农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9年获得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劳动与就业研究室主任。

研究领域为劳动经济学、人口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中国经济增长。

★ 核心观点

户籍制度改革牵涉医疗、教育、养老等保障制度,现在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具有全国统筹、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如果将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提高到中央层面,全国一个标准,户籍制度改革的难度会小很多。

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本,很多计算都是不恰当的。我们的研究表明,如果把改革措施做到位,通过促进劳动力的进一步流动,可以带来效率改善和生产力提升,每年大概能带来相当于1万亿-2万亿的收益。

户籍改革迫切需要顶层设计

记者: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至今已有三个月时间。你认为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如何?应该怎样细化改革方案?

都阳:《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与先前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有关户籍改革的很多内容是一脉相承的。这些文件确定了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些基本方向和原则。《意见》提出了“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的工作思路。

实际上,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各地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已经有很多试点,户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已经比较清晰。户籍制度改革牵涉医疗、教育、养老等保障制度,现在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具有全国统筹、顶层设计的改革方案。

对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制约,就是与户籍制度挂钩的社会保护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公共服务。正是由于这一原因,要彻底完成户籍制度改革必须通过全国统筹的改革方案。如果某一个地区改革,让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福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会形成一个福利洼地,所有的人都会流到这个地方来,地方财政肯定没办法承受。

以前郑州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提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一体化,最后改革难以推进,以失败告终。这种与公民身份相挂钩的社会保护、公共服务改革,涉及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它必须要有更高层次的统筹,全国一盘棋行动。如果全国各地的基本福利一致,户籍改革的难度就会小很多。

记者:现在社保由地方政府提供。如果全国各地福利一致,地方政府在标准设置上会存在很大争议。

都阳:这就需要在社会保护体系的设计与义务分担中更好地厘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在一些基本的社会保护提供方面,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中央政府可以承担更主要的角色。比如现在新做的一些社会保障,像新农保、新农合,有些是县级层次统筹的,统筹层次很低,跟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关联就很大。如果将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提高到中央层面,全国一个标准,这样户籍制度改革的难度也会小很多。

记者:201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曾宣布,三年之内完成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给出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时间表的调整从侧面反映改革难度超过此前预期。当前户籍改革的主要困难是什么?

都阳:改革制约主要来自几个分割:城乡分割,地区分割还有部门之间的协调。要做好这几个统筹不是很容易。因为改革不仅仅取决于措施,还涉及意愿和执行,涉及部门利益调整,地区利益调整,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调整。

目前,有很多社会保护项目发挥着类似的功能,但其管理却分散于多个部门,如果把这些项目和管理进行合并,可以让资金使用发挥更大的效率。比如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归人社部管,另外两个部分归卫生部管;社会救助方面,除低保外,其他一些类似低保的社会救助项目也在并行运作,这些类似的项目和职能是可以整合的。

1/212>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