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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审议通过“三旧”改造 和城市总规等规划

2014-10-22 14:05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陈静莹

21日下午,汕头市第三届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第二轮补充规划)》和《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3修改》等规划。市长郑人豪主持会议,副市长徐凯出席会议。

《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第二轮补充规划)规划对象为中心城区各区行政范围内列入2011年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增改项目。记者了解到,2011下半年、2012上半年共2轮标图建库数据环比新增改造地块75宗,其中金平区32宗、龙湖区41宗和濠江区2宗,新增地块合计用地面积为612.90公顷;修改的改造地块4宗,合计增加10.53公顷;删除的地块2宗,用地面积合计1.50公顷。在此次标图建库增改79宗项目中,属于旧城镇改造的共13宗,用地面积87.34公顷;属于旧厂房改造的47宗,用地面积370.31公顷;属于旧村居改造的共19宗,用地面积193.73公顷。规划提出,在“三旧”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中,将具体实施在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或肉菜市场中配置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相关要求。同时,在“三旧”改造项目中将根据改造类型的不同,按1%-3%的比例配套廉租住房。其中,属于政府主导的改造项目按可建面积的2%;其余商品房项目均按可建面积的1%比例配套廉租住房。其方式可采用在项目中配建、提供在项目之外其他地方符合条件的房屋作为廉租住房房源、向房产管理部门认购廉租住房房源等。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自2013年1月份开展以来,经过一系列程序至今已经完成了规划草案的编制。规划对我市城市性质定位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国家经济特区,台海经济圈支点城市,粤东中心城市”。通过此次修改工作,我市进一步体现城乡统筹,实现了全市六区一县城乡全覆盖。该修改草案以多规融合为目标,在空间安排方面、规模预测方面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衔接。规划提出的“1心6组团”滨海组团式生态带形都市布局结构也将有利于统筹汕头市域城乡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还重视生态发展理念,提出“四区四线”的管控策略,围绕“生态汕头”的目标,提出珍惜山、水、湾、海、岛等精致的生态基底,让“三江”、海湾、海岸和山体成为城市功能和景观的一部分,让每个都市组团都拥有公共亲海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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