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就保护和传承城乡历史文化进展及下一步考虑回答了记者提问。
他表示:“城市和乡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在城乡建设中保护好、传承好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的重要责任。这些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第一,构建了系统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格局。健全了国家、省、市县抓保护传承工作的三级管理体制,推动地方住建部门向党委专题报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制度。各地对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不断健全,保护传承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不断增强。
第二,建立了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国现在共有历史文化名城142座、名镇312个、历史文化名村487个、中国传统村落8155个,划定了历史文化街区1200多片,认定了历史建筑6.72万处,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第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全社会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的重要价值认识日益深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了社会共识。这些年,我们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文脉春秋》《中国传统建筑的智慧》《记住乡愁》等大型纪录片,充分展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也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强大力量。
第四,开创了城乡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的生动局面。我们在城乡建设中,变过去的“拆改留”为“留改拆”,原汁原味地保留了一批老街区、老胡同、老里弄,留住了原住民和“烟火气”。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组织实施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既改善人居环境,又保护好历史文化底蕴,使城市更具特色、更有魅力。
做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一项长期事业。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加注重统筹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利用,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抓保护。我们将指导地方持续加强资源普查认定,把不同类型、不同历史时期、富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纳入保护名录,确保各时期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
第二,抓利用。利用是最好的保护,我们将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鼓励地方更多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补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让历史文化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抓监督。坚决查处城乡建设中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对于保护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地方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抓基础。我们将全力推进制定和修订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标准研究和制定,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出台地方标准,持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宣传工作,也希望媒体朋友们跟我们一起讲好中国历史文化故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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