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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转向

​——记石晓冬教授清华演讲

2014-12-03 11:09 来源:城市的心弦

第四,把握总体规划实施的路径机制。

总规实施主要分为强制性政策机制、引导性政策机制和限制性政策机制以及区县城乡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四类。

强制性政策机制,是形成以三规合一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促进总体规划实施的“协同契约”机制。遵循以下原则:

(1)原则统一:从单一目标和条块思维转换为经济-社会-环境多目标均衡和供给-需求-空间多元素均衡。

(2)空间合一:形成同一个规划平台,将经济和人口影响下的土地需求分析模型与环境、社会和文化影响下的土地供给模型对接,整合在空间分配模型中,作为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交通的依据。

(3)步调一致:城市规划必须在编制内容、实施机制方面融入政府日常操作体系,才能从单纯的技术工具演变为政府公共政策。在内容控制上,形成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构成的控制体系;在时序上,形成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土地安排,在各层级中协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指导下的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方案、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和年度预算(草案)等。

(4)程序优化:实现“三个一”实施机制目标,形成一套实施平台、一套实施管理机制、一套图纸机制,完成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确定的各项社会服务发展目标。

其中,在规划编制实施方面,建立对应首都城乡规划各层级的近期建设规划项目库;规划管理实施方面,建立预申报制度,上报规划国土发改部门,建立预选址和用地核查制度,核查规划、权属、项目筛选入库,建立双平台制度,耦合资金和项目;规划监督实施方面,建立首都城乡规划总督察,区县规划督察,乡镇规划监察员,建立首都规划监察制度与议会制度;实施三规合一机制,三规形成一张图,建立跨部门统筹联动机制,建立跨部门协作权力清单。

引导性政策机制,是建立规划实施单元政策平台。具体包括:

(1)建立首都城乡规划实施单元的实施路径,以市场配置为抓手,以城市总体规划—空间政策管控—实施单元规划—实施规划书(法定文本)为规划编制和管理为实施路径。

(2)确定以首都城乡规划实施单元为平台的空间政策分区,划定首都空间增长边界,划定生态控制线,建立以首都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实施为核心的多层次的,规划实施单元法定规划一张图。

(3)建立保障首都城乡规划实施单元的空间体制机制,以首都空间规划实施单元一张图的实施情况,为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首都城乡规划实施的空间一张图的立法管控和绩效实施评估机制。

(4)规划实施单元的实施,通过建立规划实施书(法定文本)实施机制,确定规划实施书的实施内容,公共参与方式、规划督察内容和实施评估绩效。

限制性政策机制,即分事权的空间统筹实施。具体包括:

(1)建立专项规划实施目标,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目标位核心,以各事权专项规划实施目标位内容,建立以城市三大基础服务设施为核心的、多层次、多目标城市发展支撑结构和体系。

(2)建立专项规划实施路径,以限制政策为抓手,以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管理—空间政策实施室—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实施路径。

(3)确定专项规划实施机制,由各专项部门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和实施规划,由首都规划委员会,经空间政策实验室统筹协调后进行审批,由社会专门机构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的公共参与、专项规划实施评估、专项规划实施监督。

建立区县城乡规划实施“考核机制”。落实首都功能定位,分类指导不同区域和区县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策略。科学制定区县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人口调控、生态效益、资源消耗等指标权重。按照区域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协调区域产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

我想,从注重规划编制到注重规划实施,从目标导向的规划愿景到行动导向的具体计划,从注重规划文本条例到注重规划立法,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正成为北京城市发展控制与管理中的一个着力点。未来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将更加注重行动实施、政策、立法保障和公众参与,让规划能够真正起到作用,落到实处。当然,前提是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设立制度框架,不是为了限制和管控,而是为了达成一个各方认可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让大家都能在制度的保护中按照自己的心愿翩然起舞。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规划的编制还是实施,都需要持续反思,哪些是该管的,哪些是不该管的,管好改管的,放开不该管的,做好分内的事,让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真正为城市的美好明天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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