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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把生态资源保护融入城镇化建设

2014-12-19 10:18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王玉华 李锐 薛学轩

近年来,四川省各地在园林城市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创建活动,提升了城市形象。截至目前,该省已有12个国家园林城市、3个国家园林县城、两个国家园林城镇。2014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了成都市、绵阳市、峨眉山市等8个城市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同时完成了阆中市、郫县、北川县国家园林城市初审及上报工作。

今年以来,泸州市、自贡市、德阳市、眉山市4个城市和郫县友爱镇分别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城镇称号,为历年来四川省成绩最显著的一年。

在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中,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各地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原则,注重依托山水和湿地资源,建设自然生态型公园,纠正大草坪、大广场、大景观的工作倾向;积极倡导“稻田、麦浪、青纱帐都是城市景观”的理念,推进田园型公园建设;科学编制绿地系统规划,促进形成山水人相宜的组团型城市布局;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强化城镇发展的绿色边界,公园绿地建立绿线公示牌并落地公示;创新建立园林城市(县城)、园林镇、园林新村联创机制,让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向镇村延伸。

该省各园林城市将城市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利用融入城镇化建设全过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极大地促进了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的改善。泸州市拆迁保护城区江边1.5万株古桂圆树,建设260公顷张坝桂圆林公园;自贡市编制实施《山体保护性规划》,将87座形态完整的自然山体镶嵌在新老城区;眉山市在中心区建设120公顷的东坡岛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了岷江湿地资源;德阳市旌湖两岸延绵14公里,形成了总面积约396公顷的开敞式环城带状公园;乐山市在中心区建设942公顷的嘉州城市绿心,以自然生态为主体,形成了景城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城市核心生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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