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资源>政策法规>规划动态> 正文

安徽省试点设立城市总规划师

2014-12-30 08:48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洪曙光 胡霞利

针对近年来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千城一面、“山寨”、媚洋等现象,安徽省近日出台相关意见,要求各市县2015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空间特色规划,试点设立城市总规划师,提升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具有徽风皖韵的特色城市。

安徽省明确,城市特色规划一方面要注重自然特色,完成水系网络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另一方面,要留住文化记忆,进行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调查、挂牌、建档,保护历史遗存。具体而言,各地要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记忆地区、核心功能地区等重要区域,以及主要街道、滨水廊道、景观廊道等主要轴线,公园、游园、广场、重要建筑等关键节点开展城市设计,注重城市特色要素表达,运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符号和建筑材料,突出乡土树种和市树市花展示。

安徽省强调,城市建设要接受公众监督,一些重要区域、主要轴线、关键节点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并建立专家审查、建设项目多方案比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委员会审查票决等制度,提升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