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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连云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2015-03-17 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贤佳

据连云港新闻网报道,《国务院关于同意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5〕25号)日前正式下发,批复同意连云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区政策。这是连云港市在获批国家创新试点城市之后,获得的又一块科技创新“金字招牌”。未来,我市将以高新区为自主创新核心载体,实现创新驱动政策的先行先试,努力开创我市创新型经济的新纪元。

国家高新区,全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区域以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条件为依托,主要依靠国内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连云港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连云港高新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体现了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对我市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高度肯定,是我市在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中获得的又一张“烫金名片”,对我市实施“工业强市、产业立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创新布局,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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