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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解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

2015-05-08 13:4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记者 顾阳

资源环境问题已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紧的约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短的短板”。早日将《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仅是民心所系,也是发展所向,更是国情所需—

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部、环保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5部委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补齐“最短的短板”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理论均取得积极成效,但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表现在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3个方面。目前,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紧的约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短的短板”。

“《意见》是我国就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专题部署首个文件,通篇贯穿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按照‘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顺应了发展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说。

对于《意见》提出的“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环保部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表示,生态保护红线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的上限、生态功能的基线。要严守红线,就必须要保证它能落地,要制定负面清单、建立有效管控平台,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做到奖惩分明。

针对一些城市无序化扩张的现象,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意见》对此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尽可能地把山水自然、自然生态这样一些环境本底守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目前,“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首期试点已在北京、上海等14个大城市展开,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

“近年来,国家财政一直在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投入,同时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实施了煤炭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调整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孙志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突出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建立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税收政策体系,推进制度建设等,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化”惠及民众

在生态治理上,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张艳红表示,我国沙化土地共有173万平方公里,可治理沙化土地为53万平方公里。“十一五”期间已治理了1400多万公顷,“十二五”期间预计可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000万公顷,未来“十三五”还要再治理1000万公顷。到2020年,就能够完成原来预定的目标,完成我国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一半以上。

同样较为乐观的,还有单位GDP能耗下降这一指标。据悉,201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8%,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十二五”前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13.4%,目前已完成目标进度的82.5%,赶上了时间进度要求。“今年的目标是下降3.1%以上,一季度数据同比下降了5.6%,完成今年的目标还是相对比较乐观的。”张勇说。

“绿色化”在《意见》中被频频提及,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司长何炳光表示,“绿色化”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一个重要抓手,“绿色化”就是要按照生态文明理念和要求来改造国民经济存量、构建增量,大幅提高国民经济的绿色化程度。

“我国传统经济发展伴随着资源过度消耗、环境严重污染等,形象地说是‘黑色经济’或‘褐色经济’,‘绿色化’就是要‘去黑存绿’,用较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何炳光认为,“绿色化”至少要在五个方面取得成效,即绿色布局、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思想,最终实现绿色共享,让生态文明的绿色成果惠及全体民众。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投资是重要保障。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孙志说,今年财政部将进一步突出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把资金集中用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治理。

同时,继续强化对自然保护、生态修复支持力度以及对新能源发展的引导,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进一步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不断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稳步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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