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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关乎经济更关乎公平

2015-06-18 16:37 来源:光明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会议决定,按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部署,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

“污水横流,地面塌陷”“屋里小半间,头顶能望天”“出门就下坡,雨天漏不停”……老百姓总结的形象却无奈的顺口溜,其实正是不少棚户区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如此生活状态,总理同样“心有戚戚焉”:“同一个城市,这边高楼大厦,那边棚户连片。有些地方的棚户区,十几万人挤在一起,密密麻麻一大片,不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因此,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际上关乎的是千百万家庭的住房问题。

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棚户区和城乡危房的改造实际上蕴含着新机遇,惠民生的同时也对稳增长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缘于此,此次常务会议要求,必须在过去的成效基础上迈出更大步伐。会议决定按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部署,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如此大规模的建设需求,带来的其实正是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将由此形成经济增长点,从而实现稳增长。

当然,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棚户区改造不但要算投入产出的“经济账”,还要算社会公平的“政治账”。住房问题是关于民生的大问题,更是百姓能否安居乐业,共享国家发展成的基础问题。如果城市一边高楼大厦,另一边却棚户连片,部分老百姓甚至都无法安得其所,城镇化又何谈成功?

不过,必须承认的是,当前,我们在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的过程中,还面临很多问题和阻力,如土地问题、资金问题等。为了切实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此次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快审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大政府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户,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市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存在缺口的,可依法由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尽管棚户改造是一项政府工程,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主导的力量来做,如何调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参与到这项民生工程尤为重要。也正是基于此番考量,会议决定,鼓励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

民生大于天。尤其是棚户区居民中的很大一部分都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能否与他们共享改革成果,是各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棚户区的改造,对老百姓而言,是崭新生活的开始,而他们对自身及国家发展的信心,终将是汇聚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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