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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建设要让群众看到变化

2016-01-21 09:07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记者 吴宏雄

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视频会议获悉,今年,我省将着力补齐市政设施“短板”,把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突出解决“交通拥堵”“马路拉链”“逢雨必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实施市政线网“五千工程”,推进畅通城市、海绵城市、数字城市、绿色城市、宜居城市建设,让群众看到变化。

实施线网“五千工程”。重点落实旧城区改造任务安排,新建改造城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各1000公里以上。厦门、莆田、泉港、德化、云霄、漳浦、三明、永安、尤溪、武平10个市县将加快应急水源建设并争取2016年底前完成,惠安、建宁、将乐、建阳、政和、上杭6个县市将开工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加快推进10个1990年前投产的老旧水厂技改,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4万户以上,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各5000户以上。

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交通。福州地铁1号线要建成通车,加快福州地铁2号线,厦门地铁1、2号线和武夷山旅游观光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建设进度,开工建设福州地铁6号线、厦门地铁3号线,编制完成泉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全省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0公里以上,重点要打通断头路和加密建成区路网。出台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政策,推动公共停车场PPP模式应用,确保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加快福州马尾大桥、泉州百崎大桥等9座城市大桥建设,再改造已明确的30座城市病患桥梁。同时,新增公共自行车8000辆以上,其中福州、厦门各2000辆,其余设区市各600辆,平潭200辆,并配套建设停靠站。

推进海绵城市和黑臭水体整治。福州、泉州、平潭、武夷新区同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做好申报第二批国家试点准备。2017年底完成厦门海沧马銮湾片区和翔安南部新城的试点建设。各地将选择一批住宅小区、学校、公园绿地等开展海绵城市改造试点工程建设,新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其中福州、厦门建成区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厦门翔安、闽清梅溪新城、永泰东部新城、晋江西北、漳州云霄、平潭三松再生水厂6座污水处理厂要完成建设。已满负荷运行的福州浮村、石狮市、建阳区、建瓯市、福鼎市、浦城县、古田县7座污水处理厂要完成扩建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以及福清等市县落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实现所有市县污泥规范安全处置,市县污水处理率达88.5%。出台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政策措施,开展福州、厦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培育试点,实现施工扬尘整治常态化管理。建成平潭、福清二期、南安三期、莆田三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除厦门、三明外其他设区市要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

在园林绿化方面,实施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小区、单位“五个”绿化提升工程,加大城市立体绿化、城市片林建设,加快龙岩、莆田、宁德城市植物园建设,推动市县建设园林苗圃。加快闽侯、平潭等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石狮、仙游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全省新建绿道1000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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