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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绵城市规划评审通过 建设用地74.7平方公里

2016-03-24 09:07 来源:《三亚日报》 作者:李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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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晓刚)近日,三亚组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进行评审,并一致通过该项规划。

记者了解到,三亚“海绵城市”建设研究范围为《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即三亚市域1919.6平方公里范围,其中重点研究开发建设海棠区和崖州区,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是74.7平方公里。规划原则充分体现生态为本、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和合理分区。充分保护原有“山、水、林、田、湖”生态基底,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雨水下渗、调蓄、净化作用,构建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恢复原有自然水系,进行水系连通,实现水体自然循环,打造自然和谐的人水关系。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

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项设施空间用地上,其中老城区改造难度较大,以近期管控、中远期结合城市改造逐步落实为主,新建地区则以预留为主。通过城市“海绵体”建设,已达到创造城市开敞空间、疏解城市空间结构的目的。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重点研究中心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体系,由于海棠湾、崖州湾是新建区,现状建成区比例较低,处于初始开发阶段,对海棠湾和崖州湾两个重点开发区提出“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和指引,有利于海绵城市建设在三亚市域的整体推进。

此外,在规划中坚持指标控制为主的原则,以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四大目标为导向,统一技术路线进行目标的分解落实,同时做好与城市防洪规划、排水排涝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水系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业内专家还建议,三亚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度假城市,其在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建设需求方面都有其特殊性。三亚的“海绵城市”建设,除了考虑传统的涉水要素之外,同时应该从大的生态系统角度着眼,从旅游城市建设需求出发,定位全局,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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