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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一体化方案初步形成 或6月底出台

2014-06-16 09:27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婷婷 崔明辉

京津冀一体化方案初步形成 或6月底出台

专家表示一体化进程需首推环保 或将统一污染物排放标准

今天,记者从参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规划整体方案的专家处获悉,目前整体方案已经初步形成,预计规划将在6月底出台,京津冀一体化,环保、交通将先行。其中,《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方案》已通过内部审议。

据了解,该方案中,京津冀或将统一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划

一体化方案预计6月底出台

上月底,国家发改委就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范恒山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现在这项工作正在走向深入,前不久发改委组织各个部门按照综合和专题对这一地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调研报告。目前正根据中央的要求,集中各个方面的智慧抓紧进行规划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而今天,记者从参与规划方案的专家处获悉,目前方案已初步形成,预计规划将在6月底出台,京津冀一体化规划,环保、交通将先行。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民众寄予厚望的还是切切实实的环境的改善。在他看来,京津冀一体化的推手是环保。推进环保一体化,应坚持以环境质量管理为核心,重点保护首都及周边地带生态环境以及重点保护大气和水污染等原则。

常纪文建议,应专门成立京津冀一体化委员会,由国务院副总理负责牵头协调环境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管用,更加权威,有利于规划实施。

措施

京津冀统一污染物排放标准

事实上,京津冀一体化,环保方面已经先行。今年5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指出,要把治理大气污染和改善环境生态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率先在大气污染协同防治上取得进展,通过区域协同发展统筹治理大气污染。

目前,京津冀三地的环境质量标准都执行国家标准,有差别的是三地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常纪文表示,京津冀环保一体化,区域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均衡。“在规划制定中,会将京津冀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统一。三地应统一限行,统一限排,统一油品质量,统一环保标准。”

改善京津冀空气质量,北京市是最受关注的,河北起到的作用最为关键。常纪文建议,应当建立适当的生态补偿和经济帮扶机制。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应适当帮助或补偿污染较大的地区。

常纪文表示,应该在区域内推行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鼓励节水,通过“水价递增机制”,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制度。

此外,还应该制定一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政策,引导绿色生活方式。比如,在京津冀地区,节假日期间,根据天气情况应采取统一烟花燃放限制措施。

监测

环保部应该统一监测京津冀

常纪文表示,京津冀环境规划,应该任务明确,规划不能太宏观,要具有切实可行的针对性和具体措施。

京津冀环保作为一个区域化的问题那就必须通过区域化、集中化、专业化治理。大力推进水污染集中处理,推进大气和水污染的专业化治理,推进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

“京津冀区域环境监测应该由环保部统一监测。”而对于追究责任,常纪文表示,京津冀环境追究责任不应该按照传统只追究行政责任,应增加公众知情权和环境信息公开。常纪文建议,为防止数据作假,可以交叉检查,成立联合检查小组,由一体化委员会牵头,让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公众和NGO组织都参与进来。

同时,常纪文也表示,京津冀一体化也不能成为地方盲目扩展工业园区的一个借口,也就是说必须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进行优化,各地应该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拆旧建新,拆低建高,不能再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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