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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绘就新型城镇化蓝图 将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2014-07-17 09:36 来源:新华网

7月15日,《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该《规划》明确了江西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规划》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一条主线、五大任务、六项改革”。一条主线,即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五大任务,即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六项改革,即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城镇住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区划管理等制度改革。

《规划》目标明确,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与以往的城镇化相比,《规划》中提出的新型城镇化主要“新”在五个方面:理念新,强调以人为本,即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要求新,把质量作为城镇化的关键;路径新,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内涵新,更加强调文化传承;动力新,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

《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在三个方面体现了“江西特色”:在目标上体现了江西城镇化发展趋势,一方面提出实事求是,必须看清发展差距,不能盲目搞“大跃进”;另一方面提出激发潜能,“要跳起来摘桃子”。在措施上突出解决江西城镇化的瓶颈问题,江西城镇化发展滞后,主要原因是产业支撑不足,特别是产业与城镇互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规划》把产城融合单独作为一篇,相对于国家规划作为一章而言,内容更加丰富、措施更加具体。在布局上体现了江西城镇的形态特征,《规划》在京九城镇带上布局了昌九城镇群、吉泰城镇群,在沪昆城镇带上布局了信江河谷城镇群、新宜萍城镇群,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四个城镇组团”,即景德镇城镇组团、抚州城镇组团、瑞金城镇组团、三南城镇组团。

江西发布的《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首次提出了要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同时提升。在7月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宋迪维介绍,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为此,江西在规划期内将努力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将逐步放开

推进人口城镇化,关键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宋迪维称,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四个问题:户籍、生计、公共服务、城镇化资金。

为解决在规划期内的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问题,江西将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同时,做好进城农民计生、宅基地、土地承包权等政策的过渡衔接,解决农民工进城的后顾之忧。

为解决生计问题,我们在规划中强调,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创业发展。

解决公共服务问题,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市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教育和医疗方面,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居住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享有平等的权力。在住房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允许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在社会保障方面,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同时,解决城镇化资金来源问题。规划提出,政府主要承担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成本;企业要依法承担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转移人口要承担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费用,提高自身就业能力。

这些年江西城镇化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1990-2012年,江西连续统计的15个主要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59.5平方公里扩展到928.8平方公里,增长了3.58倍;同期户籍人口仅增长了2.06倍。按照全国平均水平1平方公里承载1万人的测算,江西只承载了不足8000人,城市空间有些过于浪费了,也使城市发展不可持续。

针对这个问题,《规划》提出,江西新型城镇化将全面推行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紧凑型开发模式,实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1万人/平方公里的控制标准。

江西还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加快完善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空间开发管控制度,实施差别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考核等政策。

如何破解城镇化发展难题?

针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江西提出附加在户籍上的公共权益、社会分配将与户籍制度脱钩,转而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针对土地管理制度,江西将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对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权益保持不变,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逐步有偿退出机制。

针对建立服务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撤县设市、撤县改区,推动具备条件的乡撤乡设镇。探索对经济总量大、人口集聚多的小城镇,赋予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针对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江西提出将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是在城市建设,硬件环境上有新变化,更要在体制机制上有突破。

在改革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南昌市已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初步形成了1+N的政策措施,即:1个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N个部门的具体配套政策措施。下一步将提出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对转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争取2016年全面落实。

在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方面。今年将启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年底前编制完成试点方案,明年上半年出台实施。

在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方面。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争取2015年基本解决已经有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

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今年重点抓好两项试点,一是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试点,争取年内完成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报国家环保部审定。二是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争取今年内向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上报江西13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的试点方案。

江西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江西城镇人口净增1061万

省发改委副主任宋迪维在发布会上介绍,从2001年至2013年,全省城镇人口从1149万增加到2210万,净增1061万人,年均增加80多万人;城镇化率从27.69%上升到48.87%。

根据《规划》,到2020年,江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力争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到2020年,培育形成1座300~500万人口的大城市、2座100~300万人口的大城市、8座50~100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60个左右小城市。

宋迪维表示,至2020年,城镇化率和工业化率的比值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5%。

县城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根据《规划》,江西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另外,《规划》还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并逐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农民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南昌打造“1小时交通圈”

根据《规划》,江西将加快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85%县域通铁路,快速铁路网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并形成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为龙头的“一干九支五通勤”机场布局,建设一批通用机场,航空服务覆盖全省95%左右的人口。

江西将规划建设以南昌为中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以高铁和快速铁路为主骨架的南昌至各设区市(除赣州)1小时,至长沙、杭州、武汉1~2小时,至上海、福州、厦门、广州、南京、合肥、深圳3~4小时,至昆明、北京6小时交通圈。

同时,形成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内一小时通勤圈。

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根据《规划》,江西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改革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相关政策,实现户籍制度与公共权益、社会分配相脱钩,还原户籍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同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

江西还将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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