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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规划局局长刘流:保护和利用的动力来自公众

2014-08-07 09:26 来源:景观中国 作者:吴巧

刘流

人物简介:

刘流,江苏扬州人,扬州市规划局局长。

记者:您如何看待大运河申遗成功的价值?

刘流:我觉得有三方面的价值。首先是申遗过程的价值,申遗的过程也是人们逐渐认识遗产价值、加大遗产保护工作力度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各方面逐步积累了从认知到行动上对遗产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今后在更广范围内、采用更加科学的综合模式进行遗产保护工作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其次是结果的价值。申遗成功提升了大运河沿线城市的人文价值,也塑造具有个性的城市特色创造了条件。现在很多城市的形象趋同倾向非常明显,世界遗产的河流流经城市,对形成个性化城市特色非常有意义。

最后是对于扬州的价值。扬州是大运河申遗的牵头城市,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集聚了城市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完成申遗的牵头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扬州本地的专家学者和老百姓,对扬州历史文化的热爱、对历史文化保护的意愿和坚守高度统一,历届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毫不动摇、一以贯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城市化进程速度非常快,如果没有长期高度统一的顶层设计、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项遗产的保护都会非常困难。申遗成功是扬州城市的荣耀,是运河沿线每个城市的荣耀,但更是城市的压力,将对城市发展带来非常深远的影响。比如,未来在城市发展中会更加关注历史遗存的保护、人文精神的延续和城市特色的塑造,这些内容将有助于整个城市发展模式的提升甚至改革,这是利好消息,同时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

记者:申遗成功后,您认为决定大运河能否被保护好的关键是什么?

刘流:首先应该在国家层面制定非常严格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护要求,我相信各地会非常欢迎这种模式。大运河作为遗产,前提是必须保护好,如果保护不好,何来遗产之说呢?

其次,要把大运河的保护工作和当地城市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不能因为它是世界遗产,就把它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割裂、孤立开来。

记者:您希望未来的大运河以怎样的状态存在?

刘流:现在的大运河是遗址,更是一个跟城市生活密切关联的、活化的遗产,目前仍具有航运、蓄洪、蓄水等功能,比如运河扬州段就是二级航道。申遗成功后大运河的状态,与城市中任何一条河流的状态没有本质区别,只是需要人们怀揣更加强烈的人文关怀去关注,采取更加严格地措施去保护。它将继续发挥目前在城市中的作用。

大运河除了有丰富的遗产点和较好的保护水平之外,其作为活化的遗产这一点非常重要。我特别不希望把大运河孤立,当成遗产保留、封存,这种理念和其作为活化遗产的意义背道而驰。目前,在沿线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大运河仍然在各方面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这正是遗产价值的体现,它应该在现在的状态下继续提升,继续发挥对城市的作用。

记者:从地方操作层面来看,如何持续保持并落实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动力?过程中如何协调包括政府、开发者、公众等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形成大运河保护与利用的合力?

刘流:这个问题非常好、非常现实。首先,就是要把运河作为城市永久的财富、城市的宝贝来看待,扬州在这一点上思想是高度统一的。作为申遗工作的牵头城市,扬州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持之以恒地开展了各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另一方面特别重要的是老百姓充分认可和支持。

第二,要认识到大运河的保护和利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遗产的保护、百姓生活的改善、生态环境的提升甚至城市经济水平的提高,都要放到大运河遗产保护的层面上统一考虑。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不会立竿见影,一定要做好相应准备。

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动力,从长远看,我认为是来自于百姓,政府可以激发百姓去支持,甚至通过制定政策鼓励公众参与这项工作。大运河拥有潜在的旅游经济、生态提升、体育休闲和文化展示等各方面的效益,政府可以考虑如何把这些效益跟沿岸百姓的日常生活和收入提高紧密联系起来,促使百姓从内心自愿地去支持和参与。

期望政府、开发者和公众形成合力是一个非常好的想法,合力就是思想统一和劲往一处使的表现。开发企业,会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做决策的。在政府这个层面,可以引导企业去关注和参与。比如在资金安排上,政府的财力投入往往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比如一些企业对文化产业、生态产业非常有兴趣,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参与。可以让企业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在政府更加科学的、合理的政策引导下自愿地参加这项工作,从而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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