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联合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乡村“四旁”植树15亿株以上,全面巩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绿化一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绿美乡村,乡村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方案强调,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绿化、量力而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以“保护、增绿、提质、增效”为主线,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贡献。
方案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乡村绿化美化现状,分别提出行动目标。到2025年,东部地区、中西部条件较好的地区,乡村绿化布局科学,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科学绿化落地见效,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大部分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绿化质量有效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改善,绿化管护机制基本建立。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循序渐进推进乡村绿化,基本实现村村有树、村村有绿,村容村貌得到改善。
方案部署了科学编制相关规划、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稳步增加乡村绿量、着力提升绿化质量、发展绿色惠民产业、弘扬乡村生态文化、推动国有林场林区绿色发展、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等9项主要任务。要求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加大林区林场居民点绿化美化力度,改善职工群众人居环境。加强乡村绿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专职护林员的巡护作用,落实管护责任,将村庄内部及周边绿化成果管护纳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
方案强调各级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同配合,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科技指导和宣传引导,持续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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