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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2025-04-04 09:40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日,江门市政府正式印发《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江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政策纲领。

《规划》明确了江门市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到2025年,江门市将加快建设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将全面构建韧性、宜居、活力、秀美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支撑江门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更高水平,建成先进制造业强市、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沿海经济带开放高地、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窗口以及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城市。

《规划》提出了构建“一心两带三轴线”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心”即江门市中心组团,将推动蓬江、江海与新会会城、鹤山中心城区协同发展,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两带”包括城市发展带和沿海经济带,将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三轴线”则是东部产城融合轴、中部陆海空联通轴和西部生态旅游发展轴,将强化区域间的要素对流和协同发展。

《规划》强调了国土空间的安全底线和低碳韧性保障,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施海城联动、河海共治的陆海统筹发展策略,确保我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生态环境的持续优化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规划》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和举措。在农业空间方面,将打造“三区”(即东部都市农业示范区、南部蓝色海洋经济区、西部生态农业发展区)协调的农业空间格局,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村庄;在生态空间方面,将维育陆海统筹的生态空间,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在城镇空间方面,将优化产城融合的城镇空间,提升城镇宜居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海洋空间方面,将打造活力秀美的海洋空间,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划》还提出了建设互联通达的综合交通体系、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实施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以全面提升我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区域竞争力。

附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江府函〔202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pdf

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件.pdf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