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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适时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5-04-01 15:14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五、关于道路停车泊位应明确为“临时停车泊位”的提议

顾大松:建议将停车管理中33条中的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明确为“临时停车泊位”,即泊位不不允许长时停放。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泊位数的调整)是重要的调控方式,是城市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合理调控机动车规模的一个抓手。需要明确其临时停放性,各地城市规章立法大都明确,公安部泊位施划规范也明确了。要明确这个“临时”是什么意思:两个方面,一是针对泊位自身,二是针对车主停放时间。因为道路临时停车也是一种在道路上的交通行为,允许在规定地点临时停车,这是基本。

王庆伟:道路停车泊位限定为临时泊位很难实现,因为路外公共泊位缺口太大。现在也有很多地方把路内泊位用作夜间长时间停车的,个人觉得路内泊位的临时性是指泊位是临时施画的,会根据交通状况增加或取消。

海纳百川:路内停车乱像越来越多,再不直面解决,恐怕道路通行天责都会受到打击,目前所谓的咪表停车收费,是公然拿着公共资源抢钱的把戏,危害性超过交警罚款摊派。

六、关于安全教育

刘干(赛康交安):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交通安全仅仅纳入法制教育是明显不足的,应当有系统课本、课时。

仲小飞:日本在教育方面做的比较好。

姚栋强:美国的一些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与课程结合起来,如地理课老师会让学生画出一张由家到学校的路线图,历史课老师会讲解交通工具的发展史,潜移默化地教育。

十八:低年级的教材会要求做一张上学路上的路线图,社区会针对校园周边做对应的优化。我们去年编写的一个材料里,也曾经把上学路上的优化思路和方法放进去。

陈先龙:通过他律来引导和加强自律,规范驾驶行为。目前的状况是驾驶员普遍关心的是路上有没有交警和摄像头。任重而道远,从娃抓起,小手牵大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群成员个人安全教育作品:

(1)刘干(赛康交安):《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读本》;

(2)十八:儿童交通安全ABC-教师手册(大纲);

(3)小鱼儿:浦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微信课程(第一讲);

(4)顾大松等:交通法微信公号

七、关于执法

江江:对交通执法的出发点,目的,性质,行为规范进行约定。建议不得对交警有罚单摊派。扭转对普通交通管理以罚代管的粗暴模式。不能过于强调交通安全,而忽视人民出行的权利,应追求便利与安全的平衡,切忌走入另一个误区。对严重影响到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驾驶者及其行为,须提高处罚力度,严刑峻法不只是说说。

顾大松:立法层面处理这个问题,最好表述为罚款收支应当公开。

海纳百川:尤其目前对超速处罚从严情况下,道路限速标准是执法的基础,现在群众意见很大了。

邵海鹏:建议提高违法惩罚力度。

王有为:中国缺的不是立法,而是执法,建议交法修编需要明确执法的细节与责任及监督机制。

孤独的张飞: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违章了可以只交钱不扣分。交警往往偏向所谓弱者,因为机动车有保险可赔。

姚栋强:根本问题还是部门分割、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问题。

鸣谢:

顾大松、杨涛、王庆伟、海纳百川(谢实海)、小周(周嗣恩)、十八 、独孤求胜(谭泽芳)、钱红波、顾啸涛、姚栋强、江江、陈必壮、彭佳、刘干、王有为、无须多问(李文平)、王小茸、bigmouse(许源)、孟丹青、陈先龙、邵海鹏、孤独的张飞、小鱼儿

整理:刘淼 上海规划院

校审:杨涛 南京城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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