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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制社区,想说爱你不容易

2016-02-24 11:36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赵春晓

从21日开始,一条关于 “中央部署城市发展,原则上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的新闻引爆舆论。这条新闻源自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

关于城市规划《意见》里面提到很多方面,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十年后三成建筑“搭积木式”建成等内容,但是其中一条“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得到网友最多的关注。《意见》详细提到,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在此,我们首先要区分一下街区制社区与封闭住宅小区。封闭住宅小区,又叫做“门禁社区”,封闭住宅最大的特点是实体住宅围合、封闭,并且禁止或限制非成员进入居住区,区内成员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实现公共环境的共享并达到共识。

与“封闭式住宅小区”对应的是街区制社区。街区制它实际上是由城市主干道围合、中小街道分割、路网密度较高、公共交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就近配套的开放街区模式。其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使得城市生活更便捷、交通循环更通畅。

由于我国当前的居住区模式绝大多数为单一型封闭住宅小区,这种小区安全性更高、隐私性更好。 不少人担心,自己高价买来的封闭小区住宅会被“推掉围墙”,安全和安宁得不到保障、资产价值也会缩水,有法律界人士也提出了侵犯物权的担忧。对于此项意见的出台,微博上也做了调查,有超过7成网友持反对意见。

小区封闭是为了安全,而且封闭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设置基本都是低速道路,如果开放如何保证社区居民的安全是个问题。对比国外的街区制,人们本来就居住分散且持枪合法,对于自身的安全更有保障,这与国内基本都是高层住宅楼不同。

同时,在国内某知名社区的讨论里面网友提到,“中国的法治环境和城市管理水平实在令人不敢令人恭维,由于社会普遍法治意识淡薄,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政府与个人之间权利边界模糊,互相不懂得尊重他人空间和权利,没有了院墙保护,短期内又不能靠法律和社会公德筑起无形的墙,我们在城市居住生活的质量肯定会大大下降的。”

从政府规划角度来说,现在提倡和保障慢行空间,建设宜居城市,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出行,而实行街区制是为了给机动车创造更好的出行空间,二者是相悖的。为了丰富城市的“毛细血管”,其实政府完全有折中的办法。比如,在土地出让上,不再出让大面积的地块,转而都出让小面积的地块。其实上海的很大比例的小区都是小面积的地块,其内部并不存在很多可以用作公共道路的道路。

对于这次争论,著名媒体人“老徐时评”在微博账号上提出了“几步走策略”,一是新建小区不能再封闭;二是机关单位要带头拆除自己的围墙,不能以各种借口拒绝;三是已建好小区如果要拆围墙必须由政府对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四是旧小区的监控系统要并入城市整体监控体系以确保小区的安全。

对于在首都举全家之力或耗费几代人积蓄才能买房子的“北漂”来说,是建立封闭住宅小区还是实行街区制,关系到他们个人最大的切身利益。至于街区制在中国是否能得到人们的认同,则要看后续各种保障措施能否跟上,更要需要兼顾小区住户对于私密性、安静、安全性的居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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