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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古城失火背后的七宗罪

2014-06-26 09:4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吉哲鹏

今年1月11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让“月光城”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损失惨重,古城多个民居、客栈、店铺被毁。事发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火灾为何蔓延如此迅速?古城消防系统到底有没有发挥作用?谁该为古城的损失“埋单”?

火灾现场

在火灾中损毁的建筑

古城未烧毁之前

近日,云南省安监局日前公布了《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告透露,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均对消防设施敷衍塞责。客栈经营者唐英涉嫌失火罪,现已移送司法机关。报告还建议对“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立案侦查,并处分10名公职人员。

火灾还原:4个消火栓没水

调查报告还原了火灾发生的过程:1月10日,独克宗古城仓房社区池廊硕8号“如意客栈”经营者唐英,从吃晚饭开始,先后3次大量饮酒至23时20分左右,回到客栈卧室躺下睡着了。11日凌晨1时左右唐英醒后发现其房间里小客厅西北角电脑桌处着火,遂先后两次用水和灭火器灭火,但没有扑灭。于是唐英让小工和春群报警并跑到一楼配电房拉下电闸,用手机再一次报警,并从餐厅跑出。

当地群众向记者反映,在救火的时候,他们发现多个消火栓没有水,不得已到更远的地方抬水救火。

调查报告认定,“1月11日1时22分,迪庆州消防支队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调集支队特勤中队奔赴火灾现场。1时37分,特勤中队首战力量到达古城火灾事故现场,1时41分,出水控火,经15分钟扑救后,火势被控制在起火建筑如意客栈范围。之后,参战部队连续开启附近4个室外消火栓(古城专用消防系统消火栓)进行补水,但均无水,便迅速调整车辆到距离现场1.5公里外的龙潭河进行远距离供水,同时,组织力量从市政消火栓运水供水。此时,火势开始蔓延。”

肇事客栈未申报工商登记

“如意客栈”的所有人为周艳萍,房屋为局部3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41.04平方米。2008年12月24日,周艳萍与澳门籍承租人高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10年。

高浩后将客栈交由上海市徐汇区人唐英经营。2009年2月24日,唐英与古城管委会签订《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且每年续签,去年12月30日,唐英与古城管委会签订《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承诺书》。

“如意客栈”经营餐饮、住宿,共有接待用客房6间9个床位,自用住房4间5个床位。客栈雇有2名员工,火灾当天只有1名员工住在客栈。火灾发生当晚,客栈只有2名游客入住。

独克宗古城共有各类经营户1600余户,从2010年起进行工商登记,但截至事发只有60%登记,“如意客栈”未申报工商登记。

七大间接原因致“火烧连城”

报告认为,独克宗古城大火可排除雷击、自燃、吸烟、放火等因素,直接原因为客栈经营者唐英当晚先后3次大量饮酒后,在卧室使用五面卤素取暖器不当且入睡前未关闭电源,导致取暖器引燃可燃物。

2012年6月新建成的“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消火栓未正常出水等7项因素,报告认为是导致古城大火蔓延的间接原因。报告称,消火栓未正常出水,而消防部门自备消防车用水不能满足救火需要,导致火势蔓延。

“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未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防冻措施,留下消火栓不能规避高原地区低温冰冻先天缺陷;施工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深埋管线,进一步降低了防冻标准;监理虽发现问题,但仅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单,未严格把关并跟踪督促整改。

“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的建设,还没有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后者也没有进行手续督办和抽查检查。该工程建成后,古城管委会发现部分消火栓不能防冻,影响出水,与县消防大队联合上报县政府,申请拨付专项经费。县政府批复同意并拨付30万元专项经费后,古城管委会自行采取支墩和使用保温材料进行防冻处理,但实际上不仅未解决防冻问题,反而因支墩改造堵住了消火栓泄水孔,致使消火栓内积水不能排除并在低温下冻结。经调查,68%的消火栓因支墩改造堵塞了泄水孔。火灾发生当天,当地气温达-9℃。

另外,独克宗古城内通道狭小,纵深距离长,大型消防车辆无法进入或通行,而古城建筑物多为木质,耐火等级低,大量酒吧客栈和餐厅使用柴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压力不足,且在扑救火灾时未能及时联动提供加压保障。

昆明五华区勘测设计院有人涉嫌犯罪

报告称,客栈经营者唐英涉嫌失火罪,已移送司法机关。报告还建议对“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立案侦查,并处分10名公职人员。

其中,昆明市五华区勘测设计院,在“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设计中,未进行消火栓具体防冻措施设计,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迪庆鑫亚达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中未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落实管线埋深,部分消火栓管顶覆土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起火点邻近6座消火栓5座管顶覆土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火灾事故后同一时段测试消火栓仍然冻结不出水,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犯罪。以上两单位相关人员,均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责任。

香格里拉县县长肖徐、独克宗古城管委会主任张卫华等10人被建议给予行政记过等处分,若涉嫌渎职犯罪,由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调查组还建议香格里拉县政府向迪庆州政府写出深刻检查,迪庆州政府向省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另外,调查组还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昆明市五华区勘测设计院、迪庆鑫亚达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昆明中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处罚情况抄报省安监局。

损毁的古城谁来“埋单”?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专门下拨500万元,迪庆州、香格里拉县两级政府下拨643.3万元,专项用于应急及受灾群众的慰问和救助。经评估鉴定,确定火灾烧损房屋面积为59980.66平方米,烧损房屋直接损失为人民币8983.9308万元。火灾损毁文物占地面积2.92亩,占过火面积的3%,损毁文物保护单位面积2220.45平方米,占损毁建筑面积的3.7%。

目前,7家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损2968万元,通过勘查定损,共兑现赔付1135.5万元。由于火灾烧损面积大、可燃物多,火灾现场物品基本烧毁殆尽,加之古城经营商铺众多、商品种类繁杂,租赁关系复杂等原因,难以在短期内作出准确评估。评估鉴定工作仍在进行。

相关新闻

10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陈天昌,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未督促支队依法对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存在的隐患进行检查,且对总队领导前期检查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力,建议免职。

●万天奎,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对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未依法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行政警告处分。

●李继华,迪庆州公安局副局长,督促有关部门监管指导古城消防系统改造不到位,建议行政记大过处分。

●肖徐,香格里拉县县长,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议行政记过处分。

●张卫华,古城管委会主任,古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及时研究和上报消火栓低温防冻缺陷,对消火栓不能及时供水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行政记过处分。

●潘金生,古城管委会副主任,“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的直接领导,建议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华军,古城管委会消防科负责人,事故当日未组织扑灭初期火灾,未及时检查和上报消火栓冻结问题,建议行政记大过处分。

●杨志,香格里拉县质监站站长、工程师,对“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跟踪监管不到位,建议行政记大过处分。

●康志红,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对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工作指导不力,建议行政记大过处分。

●金永生,香格里拉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当日不能及时提供应急保障措施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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