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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新型城镇化

2014-08-04 13:31 来源:《南方日报》

珠三角人口容量扩展空间巨大

珠江三角洲城市带是否有能力或容量吸纳这么庞大的非户籍人口?研究表明,与国外大都市圈相比,珠三角城市群的人口密度和极化水平并不高,人口吸纳潜力与空间至少还可以提高一倍。前提是要通过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扩展政府和社会的能力和容量;通过全新的规划和更大的投入,扩展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扩展和提高有效人口和经济承载力和容量。同时,通过完善交通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城市群资源,强化城市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紧密联系,提高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整体供给能力,提升广州、深圳等大都市以及整个都市圈的素质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或财政负担能力,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已经指出,以基本公共服务与福利均等化为导向的户籍改革在财政上具有可行性;通过采用逐步分摊和各方共担(包括中央财政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精神分担部分责任),广东省各级政府财力基本可以承受。

统筹推进需要国家协调配套

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公安部门的构想,户籍制度的改革方向,一是逐渐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权益,将户口制度还原为管理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以服务全社会的基础性行政制度;二是逐步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但这些都需要一个前提,就是与户口挂钩的社会资源和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再有这么大的差距,即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的进程达到一定程度。这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一定时间的过渡和缓冲。在过渡期内,国家可以调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特别是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补贴,按照人口流动方向和强度予以重新设计和计算,以解决各地事权与财权不对等、责任义务不对等等事关地方财政能力和政治意愿等重大问题。同时,作为过渡措施的居住证制度也可以改革创新,结合国际上的绿卡制度和广东已经实施的积分制,对那些的确有能力有意愿的非户籍人口,根据积分的高低发放负载不同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权利含量的不同级别的居住证。这将大大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和吸引力,也让所有有意愿有能力融入广东、定居广东的非户籍人口看到希望和目标。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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