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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工业用地出让新规 北上等地“弹而未动”

2014-08-14 09:13 来源:搜狐焦点产业新区 作者:李晓丽

“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和租赁制,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曾被国土部列为2013年重点任务之一。自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以来,各地随之效仿。

前海、上海、山东、湖南、四川、广东等地纷纷发布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新规,以期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但在近期,一则上海工业用地20年新政“落空”的消息,让公众对于新规的执行生疑。

今年3月,在上海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后,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出台了新版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新增工业用地产业用地类项目7月1日起施行20年弹性年期制度,不再执行之前的50年期标准。

然而最新监测到的数据显示,今年8月8日,上海新增挂牌的201410901地块(浦东新区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E0201号地块)出让年限依然是50年。

记者对各地国土部官网最新发布的出让信息监测发现,推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新政却“弹而未动”的地方不在少数。北京、湖南、四川、广东、福建这些宣称试行弹性出让的地方,仍旧按照50年的期限在出让。

这其中,也不乏“说到做到”的地方,譬如:前海自2013年推出弹性出让规定之后,其新型产业用地的出让年限均调整为30年;临沂工业用地也调整至20年。

接下来,就为大家盘点一下那些新政发布却“弹而未动”及“说到做到”的地方。

●那些“弹而未动”的地方

上海: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缩至20年

推出时期:2010年5月

具体措施:上海在2010年的《规划土地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中已经提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在法定的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内,可以结合企业特点,分别设定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的出让年限,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年限通过评估确定。出让年限届满,经出让人认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到位、符合产业导向等条件的,经企业申请,可直接以协议方式续期。续期后的土地使用期限与原出让年限合计不超过50年”。

最新土地出让情况:2014年8月8日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上挂出的,上海新增挂牌的201410901地块(浦东新区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E0201号地块)出让年限依然是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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