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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3-12-20 17:59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各位理事,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地方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作为推选单位,可向中国科协推选本学科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选本学科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2项。

二、推选条件

(一)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推选候选项目的主要内容须获得过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三、推选程序

按照中国科协《通知》要求进行填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后续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后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

推选候选项目(人选)不得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提名书涉及的所有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四、推选材料填报

(一)拟申报者需登录、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我会。

拟申报者请先行联系学会奖励办领取推荐码。联系方式:宋鑫宇,刘倩茹,010-58323872,3875。系统填报须于2023年12月22日12:00前完成,逾期恕不予接收。

(二)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相关文件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