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学会> “城市与社会”国际学术论坛> 正文

徐苗:从门禁社区看中国“围”城史——传承与嬗变​

2015-06-24 10:03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编者按:

2015年4月10日,重庆大学规划系徐苗在同济大学召开的“城市与社会”国际学术论坛的平行论坛上作了题为《从门禁社区看中国‘围’城史:传承与嬗变》的报告。徐苗的研究为深入理解与解释中国门禁社区现象提供了结构主义的地方文本范式与话语框架,为与西方城市发展语境下对门禁社区及相关现象的差异性比较构建了对话的基础;同时,在社会文化层面对未来中国的社区规划提供理论及经验支撑。

徐苗 重庆大学规划系

徐苗老师首先回顾性评述了中国各个时期“围城”与“门禁”的兴衰及其结构演变与背后的社会变迁。历史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乡村院落部分,包括民国以后受到西方城市模式影响的状态。二是1949年建国以后,改革开放之前这样的单位大院时期也是有围墙的。三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商品房踊跃发展,出现门禁社区。

徐苗老师剖析了“内向围合式”的空间形态和组织模式在中国居住传统中的基因及根植的环境,以及现代门禁社区在中国出现并发展的轨迹。中国传统城市有5个主要的形态特点:城墙围合、轴线发展、南北向排列、对称式布局、以院落为空间单位,这些体现了从公共到私密的序列,同时也体现了中国文化当中非常重要的传统,也就是儒家文化,体现在对于空间次序的要求上。1949年以后,我国出现了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方式,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工业化时期的封建主义,实际上就是一个大家族。并且在当时均等主义的指导下中国的城市被分为大大小小、不可通达的空间实体。最后就是门禁社区,门禁社区就是以实体围合方式封闭起来的禁止或限制非成员进入的居住区,并且区内成员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达成共享与维护区内公共环境的共识。体现了成员在空间上的集体消费,并且具有排他性的特征。门禁社区实际上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一种契约的选择,填补了单位制挂管理方式解体之后的管理与维护的真空;反映了社会服务市场化,市场通过共享的方式降低消费成本,高效地分配使用社区内的公共财产,包括环境、设施与服务等,既根据住区内居民的需求提供定向服务,又使居民避免为不需要的设施买单;也体现了基于物权基础的一种自治性的、自下而上式的社区治理发展模式。如今,门禁社区已经是一种多元化的存在,规模上大小不一,价格也覆盖了高中低档,城郊和市区也都有存在。

根据以上分析得出了三个结论:(一)门禁现象根植于居住文化中的内向式的居住空间结构,传承的是一种门禁的集体性享有,捆绑其集体的关系基础也随历史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嬗变,从传统社会的血缘宗族关系变成现代社会的单位制业缘关系到今天的商业契约关系。(二)门禁现象体现了中国的文化传统,反映了儒家文化及其所尊崇的社会空间秩序,实际上是对于这种家长式的空间管理方式的认同,不管是(家)族长、单位、物业公司作为集体的代理人,都体现出了这种共同的特性,也反映了在产权不明晰的背景下通过“院墙”等实体形式界定空间范围的方式和市井社会对于空间使用及产权的务实性态度。但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并没有使门禁和围墙与族群隔离概念相捆绑,所以门禁的隔离性符号意义较弱。(三)理解和解释中国的门禁现象提供了结构主义的地方文本范式与话语框架,为与西方城市发展语境下对门禁社区及相关现象的差异性比较建构了对话的基础,即在全球化背景下,地方的文本也给地方现象提供了另外一种解释和话语的逻辑。

(根据速记稿整理,未经报告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