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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论坛三:城乡规划中的社会公正

2016-09-26 11:54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9月25日下午,自由论坛:“城乡规划中的社会公正”在博览馆505-506展开讨论,规划、社会、经济等各领域专家共同就“社会公正”这一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周俭(学会理事、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在我国,社会公正、社会公义的表现日趋明显,物质规划和效率规划所带来的长期的负面的影响正逐步显现。城市规划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对空间资源的再分配,其中必然涉及社会公正与空间正义问题。城市规划作为政策工具的规划定位如何应对城市空间重构过程中的社会公正问题,正在成为当前我国城乡规划需要积极应对的课题。

在城市规划中,空间权利是城市资源重新分配中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居民在空间再配置中的权利问题在规划中是一个不应回避的议题。城市更新的机制应该是一个以保障利益相关者空间权利为基础的空间与权益的持续调节过程。

在公共资源的空间配置上,优质资源的空心化带来了社会衰退,并最终导致物质衰败。城市规划应该对公共资源合理的空间配置提出强有力的以社会公正为导向的政策建议。

最后一点是关于社会空间的构建,从社会公正的视角看,强调社会互动性和社会建构性的社会空间概念将有益于形成符合各种社会阶层需要的有差异性或差异性的城市空间,在某种程度上拉平因为其他因素造成的客观存在的社会不公平现状。

唐子来(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经济效益和社会公正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重要的,既涉及到创造财富,也涉及到财富分配,但也是两个独立的维度,需要权衡好。

人是具象的,社会公正的对象是谁?怎样来界定社会公正?社会公正包含了两个概念,一个是公平、另一个是正义,并且不仅是结果上的公平,还要讲究过程公平、规则公平和机会公平。

关于城市规划和空间资源配置,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来看,没有最佳化,只有可行化,所以公众参与和社会支持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吵闹、博弈最后达成共识的社会资源配置相对来说才是比较公正的。

朱伟珏(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社会学系教授):

社会公正是一个层次复杂,矛盾丛生的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有很多丰富的层次,最普通宏观的社会公正,简单说来就是:如何让穷人过得不那么困难,如何让富人觉得对社会是有责任的。

从空间资源配置角度来看,资本和财富对其公正起了很大的作用:越小的城市,权力对空间资源的制约越大;越大的城市,资本对空间资源的制约越大。所以政策和经济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社会学大师马克思?韦伯说过:“人生来是不平等的,公正是一种天然的存在。”社会公正既要让富人活得很好,也要让穷人活的下去。还要让富人和穷人都活的有尊严。

刘奇志(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城市规划中的社会公正的核心是要考虑人,规划不是简单想法好或者是绘图好,而是对人是否真正都考虑到了。许多时候规划造成的社会公正倾斜,往往是因为缺乏社会参与所造成的。城市规划应该从规划对象的角度出发,让整个社会众都有发言权和讨论权,进行全方位的考量,社会公正才能真正的做到位。

黄瓴(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

社会公正非常具体的,落实到不同的人身上,目标也有所不同。从增量到存量规划的城市更新中,面临着非常具体的社会问题和空间问题,所以公众参与在其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第三方的力量十分强大,希望有更多的政府部门和地方组织参与到城市更新中来。

王泽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副院长):

如果我们继续高速发展下去,社会不公正的现象是不可能通过继续高速的增长来改善的,如果在未来发展进入转型期的时候,不能尽早建立自由和公平的底线,我们目前的发展成果或社会的稳定是不可能实现的。社会公正不仅仅是收入问题,它指的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这其中还包括个人的发展机会问题,如果发展机会不均等,这个社会就没有流动机制,社会就没有活力。

与此同时,规划师自身的决策也会发生转变,从我们实践的角度来讲我个人理解应该更加关注“三公”,一个是公共设施,二是公共空间,三是公共交通。

张俊(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

我们今天讲的社会公正,其实还是对我们规划的合法性,对城市规划和社会治理本身问题的探讨。由于资本和权力在空间配置中遇到了社会的觉醒或者说社会力量的成长,在社会力量和资本权力的抗争下,作为规划师在权力、资本当中如何独善其身保证公正?城市规划要保障老百姓最基本的温饱,保障做人最基本的尊严。其次,城市规划要将不同的差异包容起来。第三,需要强大社会力量的参与。

袁奇峰(学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

我们讲社会公正一定要分清楚“大家”的角色,是大范围人的利益,而不是所有的人。其次,许多善意的政策在没有好好研究的情况下,往往产生了一些很匪夷所思的结果,单靠规划来解决社会公正问题是不可能的。第三,极端的社会公正做法,往往会制造出更大的社会矛盾。大分散,小集聚是比较好的做法。

叶裕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社会公正首先是人的公平,中国是个排斥性社会,始终有一部分人被排斥在社会发展之外。中国所谓的社会排斥和社会包容,到底针对哪一部分人?中国最不公正的体现,是对流动人口缺乏底线的不公正。做市民化的规划方案,给流动人口配置相应的空间资源,才会有更公正的发展。

张兵(学会理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

我们城市规划在讨论公正性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思考中国城市目前的状态,城市发展的整个过程是在全球化的过程中间实现的,但这也是一个缺乏社会公正的过程,我们在不公正的外部条件下努力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