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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划“红线”保护老景观

2016-07-28 14:50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李德银

本报讯 为保护青岛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维护并延续街区的历史风貌,山东省青岛市编制了《青岛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日前,青岛市规划局对规划予以公示。

据了解,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为34.3公顷,规划划定了街区保护范围和核心保护范围,制订了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提出了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分类保护整治要求;明确了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的规划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在建筑保护上,街区内的12处文保单位和19处历史建筑将采用修缮方式保护;138处传统风貌建筑将根据历史文化特征和不同的保存现状进行特殊保护(修缮)、重点保护(维修、改善)和一般保护(改善)。在街区的一般建筑中,与传统风貌协调的一般建筑将予以保留,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可以整治或拆除重建、插建,搭建建筑建议拆除。

在历史风貌道路保护上,太平路、湖南路、广西路、明水路等11条道路将严控空间尺度,保持红线宽度和转弯半径,严禁拓宽。道路两侧建筑风格色彩要与街道风格保持一致,以坡屋顶、低层、小体量建筑为主,屋顶色彩以红色为主,墙面色彩以黄、白、浅绿为主。

在庭院和环境要素保护上,现状较好的院落要完整保护,不得随意打通院墙合并院落;现状破坏的院落要进行整治性保护;大门、围墙、挡土墙、石阶、铺地、井盖以及树木、庭院绿化等要保持历史风貌。

新建改建建筑如在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保护界限内,与传统风貌建筑相邻的新建改建建筑不得超过保护对象和传统风貌的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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