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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不只关乎乡村

2018-03-23 11:22 来源: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作者:刘志超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保障安全、产业融合、精神文明、乡村治理是实践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包括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七条道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路径,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具体内涵。

今年3月,国家领导人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着重论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攻方向。

江苏是经济大省,同时也是农业大省。近年来,江苏围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买上新台阶”的要求,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江苏乡村发展进入全面转型阶段,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首先表现为农业发展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成为主要方向,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其次,与快速城镇化相伴,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和人才持续向城镇流动,乡村持续发展所需要的人才面临短缺。第三,乡村文化的缺失影响乡村生活和乡村社会的延续,根植于农村的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缺少必要的传承与融合。第四,农业生产过度和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仍然存在,乡村的生态环境品质有待提升。第五,农村发展仍然面临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的主体作用仍有待进一步激发。

2017年12月26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三次全会”)在南京召开。值得注意的是,会议站在全局高度,突出江苏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将“高质量发展”提到了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在全国的定位,为全省发展指明了方向。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江苏的乡村振兴迫切需要将“注入新动能”作为重要突破口,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坚持外部引进与在地培训相结合,促进专业人才和技术向乡村流动;坚持文化优先,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和绿色发展,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坚持深化农村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发展更深层次活力。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龙头。作为“四化同步”中的“短腿”,农业现代化仍然是江苏农业发展的重点。江苏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农业富民的潜力很大,其关键就是要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包括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综合效益等。

农业现代化首先需要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精做优传统优势农产品,发展名特新优农产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提档升级,发挥园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其次,需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关注市场需求,优化农业产业组织模式,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农业规模增效。第三,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打造安全放心消费农产品,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广生态循环生产模式,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增效。

坚持外部引进与在地培训相结合

促进人才技术向乡村流动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才。要完成乡村振兴这个宏大战略,就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江苏是人才大省,拥有为数众多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现阶段促进专业人才和技术向乡村流动,迫切需要构建相关制度体系,加强对专业人才的保障和吸引,增强其留在乡村、服务乡村的意愿。

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首先需要构建符合现代化农业生产的人力资源结构,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其次,在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市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优化配置作用,需要强化对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的扶持和培养;而将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人才留在农村,则有利于保护乡村发展的基本动力。第三,引导科技人才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使其长期、稳定地服务农村,需要构建完善的人才培育引进使用制度。第四,社会志愿者加入乡村振兴,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助农氛围,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坚持文化优先

促进传统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

乡村文化是农民的精神原乡,是农村发展的基本动力。只有重视乡村文化、挖掘和利用好乡村文化,不断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才能够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不绝源泉、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江苏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自唐宋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农业文明历史悠久、积淀丰厚。进入新时代以来,江苏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始终处于全国前列,具备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同发展的良好条件。

乡村文化的振兴首先必须尊重传统乡土文化,立足乡村自身特点,促进根植于本土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不断增强农民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其次,乡村文化的振兴需要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在促进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同时,推动积极健康的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乡风民俗,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第三,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还需要与人才的培养与引入相结合,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激发乡村文化的生命力。

坚持底线思维和绿色发展

严格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

以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是解决我国新时期社会基本矛盾的需要。农村是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基地,农村的山水林田湖草对整个生态系统具有支撑和改善作用。江苏拥有较高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然而农业生产过度和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现象仍然存在,乡村的生态环境品质仍有待提升。

保护乡村生态环境首先需要坚持底线思维,配合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优先划定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其次,乡村振兴需要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绿色化,通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引导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和谐共生,构建适应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第三,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离不开乡村生活方式的绿色化,需要在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的同时,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将“青山绿水”留在农村。

坚持深化农村制度改革

激活农村发展更深层次活力

推进乡村振兴,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在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方面加强探索,发挥制度创新对于激发乡村活力的重要作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实现了土地承包“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

深化农村改革,发挥制度“新动能”的突破性作用,首先需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按时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其次,需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多种手段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第三,需要深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趋势,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村金融保险政策和农产品贸易调控政策等,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文 | 刘志超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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