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资源>政策法规>规划会客厅> 正文

马林:城市交通发展应尊重客观规律和现实

2016-02-04 17:10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作者:马林

编者按:

在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时期之际,中央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会议上提出,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做好“五大统筹”。

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放到了第一位是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近30年来的城市工作由于没有考虑到城市自身成长发展的规律,过度的倚重经济考量和城市职能,在带来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未来新的一轮城市建设应在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进行。

为此,中国城市规划网推出系列文章,与多位专家共同聚焦城市发展规律。本期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马林解读城市交通相关问题。他指出,城市交通发展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治标之策需立足于提高交通效率,治本之策需立足于降低交通需求。

马林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所总工程师

城市交通面临的诸多问题,已经不能简单地用纯交通的观点去看待。无论是交通资源优化配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顶层设计,还是破解城市交通拥堵、大气交通污染、停车难等现实问题,都涉及到城市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理性辨识城市与交通互动发展的内在和外在关系,尊重城市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于我国城市发展的现实问题,走科学规划、理性建设、智慧管理之路,对新时期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城市交通是城市活动的载体,而城市交通状况则直接反映了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的优劣。国内外城市发展历史证明了城市中主导交通工具变化与城市规模扩张有必然的关联,统计表明,城市半径大致等于人在1小时能够到达的距离。从最早的步行、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为主,到现代的汽车和机动化交通工具普及,实质上体现了在既定的时间内城市空间与交通可达性的互动关系。也可以说,居民平均出行距离决定了城市交通的交通主导方式和交通模式,如果延续以往的大面积单一功能的城市开发模式,不改变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布局和运行组织方式,限制小汽车发展、调控小汽车出行就可能成为一个美丽的“神话”。

城市交通拥堵是交通供需失衡的表象,长期以来在治理交通拥堵的对策中,普遍关注加大道路交通设施供给,为小汽车交通提供快速通行的空间,如高架道路、快速路等,但效果往往背道而驰,道路交通拥堵进一步恶化。美国学者安东尼·当斯对这一现象给出了形象的表述(当斯定律):交通需求总是趋于超过交通设施供给能力--新的道路建设固然降低了出行时耗,但同时也引发了新的交通需求,于是经过一段时间后,最终又恢复原来的拥挤水平。对需求不进行调控的情况下,单靠增加供给并不能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因而,在城市交通发展中,交通需求管理与交通设施供给同等重要,特别是在我国土地、环境资源的约束下,强化交通需求管理更是迫在眉睫,这也是实现交通供需基本平衡、缓解交通拥堵所应该遵循的基本法则。

城市交通发展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治标之策--立足于提高交通效率:通过政策和技术引导,建立高效交通运行系统结构,用最小的交通供给满足最大的交通需求;通过交通管理控制技术创新,提高道路通行及公交运行效率,使交通设施得到最有效地利用;优化交通衔接模式,缩短出行换乘时间,增强公交吸引力;增强信息服务,给公众提供更多出行选择,均衡交通出行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布。

治本之策--立足于降低交通需求:通过优化调整城市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交通系统特别是公交网络的关系,引导短出行城市建设,对原生需求进行调控,减少交通出行总量;改善城市路网布局和建设重点,规划建设高密度路网,分散交通需求;增强土地使用功能的融合,优化步行环境,引导生活出行非汽车化。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