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资源>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正文

依法监管 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

2014-07-09 09:26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迟福林

二、以强化统一性、权威性为重点改革市场监管执法体制

有些领域的市场监管带有“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突出特征,这不仅弱化了监管效能,还导致难以实施行政问责。《意见》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健全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1.以整合市场监管职责为重点解决多头执法。《意见》提出“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并给出整合执法队伍的解决方案,“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业务相近的应当整合为一支队伍;不同部门下设的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

2.以明确各级政府监管职责分工为重点消除多层重复执法。《意见》提出“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实现中央政府统一监管;对食品安全、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要厘清不同层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管职责,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县政府负责监管”。

3.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意见》提出“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4.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意见》提出“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细化并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案情通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动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意见》体现出注重运用法治方式从严从快打击市场的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2/3<123>

相关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