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土地财政”重建个人资产
现在的财政界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中国的税制结构,已经到了非调整不可的地步。理由是间接税使每一个购买者都成为了无差别的纳税人,无法像直接税那样,通过累进使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负来调节贫富差距。
但现实中,真正导致的贫富差距的深层原因,是有没有不动产。不动产成为划分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主要分水岭——有房者,资产随价格上升,自动分享社会财富;无房者,所有积累都随房价上升缩水。房价上升越快,两者财富差异就越大。财产不均是因,收入不均是果。用税收手段,只能调节贫富的结果;用不动产手段,才能调节贫富的原因。
要缩小社会财富差距,最主要的手段,不是税收转移和二次分配,而是要让大部分公民,能够从一开始就有机会均等地获得不动产。“土地财政”向有产者转移财富的功能,是当前贫富差距加大的“罪魁祸首”,但通过“先租后售”,这一功能马上就可以变为缩小贫富差距的有力工具。
“现代人”的特征,就是拥有信用。“土地财政”通过“先租后售”保障房,帮助家庭快速完成原始资本积累,为劳动力资本的城市化创造了前提。由于保障房的市场溢价远远高于其成本。因此,保障房“房改”就相当于以兑现期权的方式给所有家庭注资。
家庭的经济学本质,乃是从事“劳动力再生产”的“小微企业”。将土地资本大规模注入家庭,可以快速构筑社会的个人信用,使经济从国家信用基础,拓展到个人信用基础。各国城市化历史表明,城市化水平50%左右时,职业教育(而非高等教育)乃是劳动力资本积累最重要的手段,但劳动力资产有随时间贬损、折旧的特点。而“先租后售”保障房可以显著地提高配置家庭资产的效率,将劳动力资产转换为不动产凝结下来。国外的实践表明,同储蓄形态的养老金相比,住宅更加容易保值、增值。高流动性的住宅可以在家庭层次,将社保和养老金资本化。
保障房“广覆盖”,为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社会稳定器。它可以在利益急速变化的发展阶段,极大地增加整个社会的稳定性,扩大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如果说“土地财政”在过去20年先后帮助政府和企业实现了原始资本积累,下一步其主要目标就应当转向劳动力的资本化。
中国城市化快速启动,是拜“城市土地国有化”这一特殊历史遗产所赐。现在来追究当初这一做法是否道德毫无意义。正确的做法,不是回到土地私有的原始状态再启动城市化(这样只能让城市周围的农民获得城市化的最大好处),而是要利用这一制度遗产,通过企业补贴、“先租后售”保障房等制度,让远离城市地区、更大的范围内的农民,一起参与原始资本积累,共同分享这一过程创造的社会财富。
1998年房改的成功,推动了中国近十年的快速增长,帮助城市“政府”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先租后售”保障房乃是借助“土地财政”作为融资工具,帮助城市“家庭”完成的原始资本积累,从而为城市化完成后转向税收财政创造条件。保障房在规模上远超当年的房改。可以预见,这一改革一旦成功,中国经济至少还可以高速增长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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