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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菁:土地财政的历史、逻辑与抉择

2014-10-27 10:48 来源:爱思想 作者:赵燕菁

3.4寻找货币之锚

保障房制度建立后,我们就可以有效地将资本市场和消费市有效区隔。从而组合利用价格和数量两个杠杆,使政策的“精度”大幅增加——在投资市场上(商品房):控制数量(比如,将供地规模同保障房供给挂钩)放开价格,避免不动产价值暴跌触发的系统性危机;在消费市场上(保障房):控制价格增加数量,满足新市民进入城市的基本消费需求。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打压房价为目的的各类政策,一定要尽快退出。“土地财政”下,中国货币信用的“锚”就是土地。人民币是“土地本位”货币。中国之所以没有产生超级通货膨胀,关键在于人民币的信用基石—“土地”—的价值和流动性屹立不倒。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因为土地的超级通胀,才避免了整个经济的超级通胀。一旦房价暴跌,土地就会贬值,信用就会崩溃,泛滥的流动性就会决堤而出。

防止土地价值暴跌的关键,在于防止房价下跌。防止房价下跌的唯一办法,就是控制供给规模。唯有大幅度减少商品房供地规模并切断信贷从银行流向房地产,才能减少土地信用在市面上的流通,从而避免资产价格暴跌。

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将保障房与商品房规模挂钩。比如,规定每个城市商品房投入市场的规模不能超过本地住房投入总规模的30%。

也就是说,每拍卖3平方米的商品房,就必须对应建设7平方米的保障房。由于保障房的需求是确定的,有预先登记的真实需求支持,有助于使城市土地融资的规模被锁定在与其实际需求相一致的范围——人口增加越快,保障房需求越大,可以通过土地融资的额度就越大。通过保障房需求为土地融资规模寻找到一个“锚”,使土地供给与人口真实增加挂钩,从而减少类似鄂尔多斯那样纯以投资为目的的“鬼城”。

商品房用地的出让,本质上城市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初始资本的融资。有了保障房这个锚,我们就可以像调整银行的货币准备金那样,调节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比例,从而控制地方政府信用发行的规模——如果我们希望经济增速快一点,就可以提高商品房相对保障房的比例;反之,则可以减少商品房的“发行规模”。宏观调控的工具因此会更加丰富,经济政策就可以更加精确,有效地离合、换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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