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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规划水平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全国政协“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05-23 09: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常委,深圳祥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红天:

深圳的城市规划与城市更新经验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在36年发展中,城市规划始终被放到重要地位,并取得突出成果。深圳的城市规划,呈现出思想解放、行政主导、规划先行、市场推动、公众参与、体制创新、智力吸纳和体系改革等特点。

上世纪末,深圳就已启动城中村改造试点,到2004年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拉开了旧改序幕。深圳的城市更新工作已经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果。城市更新拉动了经济增长,促进了产业转型,稳定了房地产市场供应,提升了城市发展质量和民生服务水平。

深圳的城市更新包括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三种模式。政府对拆除重建类项目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提倡以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为主,鼓励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尽量避免盲目无序的大拆大建。前几年,深圳市由市、区政府出资,完成一轮全市城中村的综合整治。在拆除重建类项目中,深圳也进行细分,划定了一些现状保留和整治维护区域,有效保护了一批历史建筑、传统世居和工业遗存。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

构建城市空间治理体系

“多规合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的空间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管理体系转变,实施统筹发展的平台,可以有效解决规划“打架”的问题。

厦门市“多规合一”具体工作包括四个“一”,即: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张表、一套机制。

一、整合“一张蓝图”。厦门统筹整合各个规划,统一各类图纸坐标系,形成覆盖全市域的“一张蓝图”,主要包括确定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城市空间容量及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二、构建协同管理“一个平台”。一是基于“一张蓝图”,搭建了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管理协同平台。依托协同平台,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由各部门管理向按项目建设流程管理转变;二是建立以业务协同平台为基础的项目生成机制,在项目策划阶段就落实项目的投资、预选址、用地指标、环保等条件,推进项目可决策、可落地、可实施。

三、推行“一张表”受理。全面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变过去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变“1对N”为“N对1”,变多环节多层次为扁平化高效率。

四、创建一套机制。杜绝体外循环,梳理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做到全流程、全覆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进各部门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4月,厦门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厦门市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同时配套建立了部门协调运行机制和监控考核、动态更新维护等制度,使“多规合一”的实施有了法制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天津师范大学校长高玉葆:

加强京津冀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和利用

4月,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组在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历史遗存保护和利用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中了解到,京津冀地区的城市规划有比较强的系统性,已经建立起核心聚拢、相互依存的结构体系。城市规划中也都含有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能对这些文化遗产加以有效保护利用,将对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产生良好推动作用。

京津冀地区目前共有8项世界文化遗产,大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还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但目前在保护利用管理上缺少统筹,在展示利用上也不够完整,比较突出的例子是长城沿线和大运河不同河段,保护标准不一样,投资差异也比较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当前首要任务是抓紧编制专项规划,建议尽快启动编制京津冀文化发展专项规划,搞好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和利用顶层设计,以规划的刚性、长期性、整体性来规避以往地域性、阶段性、零敲碎打的保护模式,指导三地开展有效工作。

同时建议,尽快确定若干有特色、有示范意义、能够发挥京津冀协同优势的文化保护项目,比如以系列重要历史事件为线索,建立起三地近现代历史建筑的有机联系,又比如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把各处长城抗战遗址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加以保护利用。通过类似项目的实施,塑造文化上的互通性和认同感,以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利用来夯实文化的根基,深入推进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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