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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规划水平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全国政协“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05-23 09: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部委回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基本建立起了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规划法规体系;二是形成了省、市、县多层次的规划编制管理体系;三是培养了一支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技术队伍;四是提高了规划的公开程度和公众的参与水平。

同时,规划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公开性不够;用行政命令取代法制;城市品质低,大城市病凸显。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逐一落实好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有关城市规划的68项任务。

一、严格依法制定执行规划。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和修改都要按照同级人大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程序规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公众监督;加强城市规划委员会建设,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把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作为规划上报审批要件;推进规划管理法制化,积极研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

二、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开展省级空间规划,总结海南、宁夏等地的“多规合一”经验,探索制定省域城乡空间发展“一张蓝图”;深化市县“多规合一”,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搭建市县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空间平台,推动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管住城市开发建设的底线;重点推进规划和国土两图合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尝试国土、规划机构合一。

三、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制定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鼓励各地出台地方法规和技术规定;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指导,统筹城市建筑布局,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和文化内涵;加强城市设计培训,支持高等学校开设城市设计专业,培育城市设计技术和管理力量。

四、积极推进城市双修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三亚开展了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试点工作。下半年,将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三亚经验,在全国展开这项工作。

五、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保护规划的质量和水平;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宣传历史风貌保护,加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六、坚决治理违法建设。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大力推广浙江省的经验,用五年左右时间打好一场攻坚战,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内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七、大力推动县城规划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筹备召开一次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使县城更宜居、更宜业、更具吸引力,成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

听了各位政协委员、专家的发言,很受启发。政协围绕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双周协商工作十分有意义。谈一点体会:政协委员们讲到“三规合一”,“三规合一”确实非常必要,其核心内涵是多规协调、“两规合一”。多规协调重点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跟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确保总量目标、结构布局、功能分布等方面要协调;“两规合一”关键是城市规划和国土规划要真正合并。解决多规协调、“两规合一”的问题,应当从体制机制上入手。

一点建议是关于提高城市规划的审批效率。保障城市规划权威性的前提是提高规划的审批效率,而提高规划审批效率的关键是科学的设计审批程序。

一是审批适当分级。省会以上城市规划由国务院批,省会以下城市、一些重点城市的规划明确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批,或者是省政府会签国务院职能部门批,既解决了职能部门把关的问题,又解决了提高效率的问题。如果是省政府会签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这个规划既能批得快,又能让部门把好关。

二是调整适当赋权。规划审批之后,执行的过程中肯定面临规划动态调整的问题。如果所有的调整都要重新按审批程序走一遍,不太现实,但有些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建议规划调整适当赋权,总量性的调整、重大调整、原则性调整要按照原来的审批程序重新走,不能改变。但是结构性调整、技术性调整、非原则性调整可以分别赋权省级人民政府及市人大。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

听了各位政协委员、专家的发言很受启发。关于“多规合一”问题,各部门都在调研,但是意见最后没有统一起来。国土资源部赞成多规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合一。我们坚持的是要尊重中央事权和国家层面的三个控制性指标,控制指标在包括城市规划的规模、布局和结构要落实下来。到2020年,这三个控制性指标分别是建设用地总规模61079万亩,耕地保有量18.65亿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46亿亩,这三个指标是国家确定的,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无论体制怎么改,规划怎么合,涉及国家利益的控制性指标及内容,体制、机制都要能保证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规划基数也是如此,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家法定的权威性调查,调查以后逐年开展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不断更新,如果局部有需要衔接完善的可以修改,但各规划的依据一定要认同国家调查的数据。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

刚才好几位政协委员、专家都表示了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关心,特别是关心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制化和规范化问题,下面我汇报四点情况:

一、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对生态保护红线作了规定,明确提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这使得开展这项工作于法有据了。

二、2015年中央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把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作为一项任务明确提了出来。

三、2016年中央深改组下达工作任务,明确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尽快制定和发布关于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这项工作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

四、近几年,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方面在省级层面和城市层面推动开展试点,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有了一些成果,预计到今年年底可能会有将近一半的省份将划定出第一批生态红线。同时,在城市层面的成效为地方的空间规划,尤其是城市规划的制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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