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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汇报

2017-05-11 15:29

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文件,明确有效保护1万幢历史建筑的总体目标,并将其列入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年,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出提出,要加快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到2020年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全覆盖,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全面公布并挂牌保护。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鼓励历史建筑产权人和使用人进行适度功能拓展,实现资源保护与改善民生、旅游开发、产业提升有机结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我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截至2016年底,我们在对全省保护性街区和建筑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共公布划定81个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74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500公顷;公布确定3732幢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的名录建立工作也进展顺利。我省的主要做法有:

一、提高价值认知,统一思想抓落实。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保存历史记忆、延续城市文脉、展示特色风貌的重要空间载体,也是我们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重点。我们已经能清晰地感受到党中央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升到了文化自信的高度,并且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过去一年发生在浙江的两个重大国际性活动--G20峰会和乌镇全球互联网大会的成功举办,生动地告诉我们,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我们走向世界的重要文化资本。在经济新常态下,文化软实力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实践表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培育城市新兴产业、与创新城市发展动力、与塑造城市特色风貌都可以做到有机结合。为此,我省各地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价值形成了共识,为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机制抓落实。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相继成立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机构,形成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的保护监管体制。建设部工作方案下发以来,我厅统筹部署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上下联动抓落实,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微信工作群、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市县考察交流等活动,加强信息沟通,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分解目标进度,年度考核抓落实。

根据“五年计划三年完成”的总体安排,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我厅统筹安排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进度,重点将有效保护1万幢历史建筑的总体目标进行年度任务分解,通过编制保护图则,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保护利用要求予以明确。为确保划定、确定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厅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厅对各设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设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每月向我厅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

四、规范工作规程,技术保障抓落实。

2016年我厅组织编制了一批历史文化方向的研究课题,旨在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我省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其中,《浙江省历史建筑图则编制导则》、《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两个研究课题已编制完成,为建立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奠定了基础,保障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得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

五、安排专项经费,要素保障抓落实。

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的分配过程中,我们重点安排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经费,积极引导各地重视推进该项工作。杭州、宁波、湖州等市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通过街区保护整治、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扎实推进历史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精准化、信息化、网络化方面下功夫,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2017年,我省计划参考《浙江省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潜力评估和申报策略》报告,重点推动有申报潜力的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比较突出的街区划定公布。历史建筑确定方面,按照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2017年计划完成确定公布历史建筑5000处,新增编制完成历史建筑图则3000处。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监管信息系统。结合我省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现状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研究。重点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研究,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科学保护的途径。计划组织编制多个历史文化研究课题,现已启动《浙江省历史文化类保护规划实施评估导则研究》、《大数据应用下的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模式研究》、《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评价标准体系研究》等课题。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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