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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4-08-22 14:11 来源: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淮北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的建成区、濉溪县城关镇区域以及周边因城市发展需要实施控制的地区组成。区域范围东至龙脊山,西至相山区界,西南至濉溪县城关镇行政边界,南至烈山区宋疃镇行政边界,北至杜集区矿山集街道、高岳街道行政边界。规划控制范围约为526.51平方公里。

一、突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中心城区是淮北市就业和人口高度聚集的区域,是规划期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的重点区域,是建设用地的重点保障区域,同时,也是规划控制的重点区域。

2005年中心城区内建设用地共557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32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332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约947公顷,独立工矿用地约105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约250公顷。中心城区以外、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濉溪县城关镇2005年建设用地约223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10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约128公顷。

按照淮北市中心城区发展目标和近远期空间时序发展规划,依据淮北市城镇建设发展战略,确定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513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净增量控制在4937公顷以内。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须报国务院审批,中心城区以外、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以内的建设项目报原规划审批机关审批。

二、优化中心城区用地空间布局

(一)建设“三个组团一个绿心”布局结构

1.“三个组团”即相山组团、烈山组团、矿山集组团。

相山组团部分包括相山周边以及铁路以南地区。淮海路周边地区主要承担城市的金融商贸中心、商业零售中心、娱乐服务中心职能。铁路以南人民路中段地区,规划为城市商务中心和会议会展中心,发展成为城市形象的代表性地区。人民路西段地区,发展成为淮北市的专业市场、商贸物流中心。规划主要对该组团的零散用地进行有效整理,外移现有的工业、村民住宅等用地,集中布置政府行政办公中心、体育馆、广播电视中心、文化广场等大型公共设施,并形成商业服务的街区化布局。组团的服务对象为淮北全市域人口和区域性商务办公和旅游人口。淮海路西段、相山以西地区依托凤凰山工业园,布置部分工业用地。

烈山组团包括烈山区、南湖公园、烈山经济开发区以及规划东部新城地区,是城市的主要产业区和商务办公区。区内充分利用合徐高速的交通优势,形成一个以综合集成、深度加工为特征的现代工业园。用地主要沿合徐高速连接线及相阳路南段两侧发展,青龙山火车站附近是组团的服务中心和主要居住区,化家湖景区南侧、花山附近是规划的东部新城区域。区内居住用地和产业用地保持紧凑的布局形态,功能上为“生产-生活”配套的发展模式。向东开发老龙脊山风景区,以低密度建设为主。

矿山集组团包括淮北市经济开发区、休闲度假中心用地以及北外环路南侧用地。区内依托淮北市经济开发区,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深加工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西侧规划一定的生活设施。淮北市经济开发区以北结合沉陷地形,布局具有特色的休闲娱乐中心和高档居住用地。矿山集组团中心沿东湖路两侧布局,在东湖公园和北部沉陷区水面之间形成一个狭长的具有滨水特色的公共设施地带,通过设立酒店商业、旅游服务、大型职业教育基地等公共设施,与北部休闲娱乐中心、高尚居住区呼应。北外环以南沉陷地带作为发展备用地,在远期沉降稳定后,考虑作为高新技术产业拓展用地和高尚居住、娱乐休闲拓展用地。

2.“一个绿心”即中心城区中部采煤沉陷形成的湿地公园。

包括南湖公园和东湖公园之间的地带,是城市的生态地带和重要景观区域。沿沉陷地区水面布置公共绿地、公共开敞空间、旅游服务设施,发展休闲度假、运动娱乐等新兴服务产业,同时也适宜发展高档居住、会议中心、度假村等项目。区内以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为主,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沉陷形成的大水面,发展集休闲度假、体育运动、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同时合理安排沉陷周边地区用地,避免对区内景观和环境的干扰。

(二)构建“东西两个工业区”

东部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是中心城区近期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也是淮北市城市经济转型的主要发展平台。规划将淮北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集生产、科研、居住为一体的经济开发区。

西部凤凰山工业区:依托202省道发展,是中心城区跨过相山向西拓展的主要区域。重点发展加工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三)形成“七横八纵一环”主干道骨架

七横:由北至南依次为淮海路、青年路、东湖路、人民路、南黎路、流河路、乾隆湖路。

八纵:由西至东依次为老202省道、濉溪路、相阳路、长山路、东山路、南湖路、龙山路、青年路。

一环:城市外环路,由新202省道、北外环路、东外环路组成。

(四)构筑“环、楔、廊、园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在“双山伴湖”的山水城市的总体框架下,以周边相山、老龙脊山作为体现山水城市特征的竖向景观标志,以中心城区中心沉陷区湖面作为体现山水城市的水平景观标志,突出山、水、城、林交融一体的城市特色,形成环、楔、廊、园的多种绿地形式,建设淮北市中心城区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环:在中心城区三个城市组团外围,以相山、大泉山、二泉山、架子山、花鼓山、朱山、花山、烈山、卧牛山、青龙山、三五山、四山、北山、丰山为核心,结合中心城区外围的防护绿地和生态绿地,构筑中心城区的绿环。

楔:在各个城市组团之间,通过一定宽度的楔型绿地加以分隔,其中相山和濉溪主要通过濉河及两侧各50米的绿带予以分隔,烈山、矿山集组团从中心城区东北延伸至西南方向的沉陷区水面,与周围生态绿地加以分隔。

廊:指沿城市水系、主要干道布置的绿带,通过一定宽度的设置,既控制道路的废气和噪声,也为城市创造景观地带,为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向外延续作用。

园:建设包括相山公园、东湖湿地公园、中心公园、龙湖公园、烈山湿地公园、南湖湿地公园在内的多个市级公园。

三、强化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强化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结合城市用地的拓展方向和实际需求,并充分考虑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的衔接,在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1.允许建设区

结合用地控制指标和城镇村空间布局,划定城镇村用地规模边界,规模边界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域。允许建设区为已配置建设用地指标的区域,该区总规模约10513公顷。

2.有条件建设区

为适应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结合用地控制指标和城镇空间布局,划定中心城区城镇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的区域为有条件建设区域。有条件建设区域为规划期间城镇可能发展但未配置建设用地指标的区域,考虑到淮北市中心城区发展趋势和方向,根据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的具体情况,尽量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用地,划定有条件建设区约2317公顷。

3.禁止建设区

根据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景观等特殊需求,在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的基础上,划定禁止建设区。区内主要包括需要保护和控制的新濉河、龙河、闸河、岱河、化家湖水库等主要水系及沿河生态保护带,区域面积约2378公顷。

4.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为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区域,区域面积约3744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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