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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迅:“十四五”时期的城镇化与此前有何不同?如何真正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2021-03-30 17:5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导读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十四五”时期的城镇化与此前有何不同?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如何真正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李迅接受记者专访。

李迅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

“城市的核心是人。”李迅表示,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李迅表示,“十四五”时期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中之重。他认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的“1亿左右农村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虽已实现,但还要提高城镇落户质量,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仍不足。

“愿进城、能租住、有归属是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关键。”李迅表示,虽然国家已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但当前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因素不仅是“进不来”的问题,还有农民“不想进”的问题。他坦言,由于农村补贴政策的普惠性和城镇福利的局限性,户口吸引力已逐步降低。应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质量,例如,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内的低收入群体提供可负担的租赁住房,真正让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现代化生活,提高新市民对城市生活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李迅表示,新型城镇化在空间布局上应强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他指出,应该“抓两头”,既要发展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又要促进相当一部分重点小城市和县城良性发展。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

“实践中,部分经济强县、经济强镇的城镇面貌与经济实力不符,公共服务远不能满足管理和服务人口的需要,‘小马拉大车’现象严重,县城推进补短板工作受财政和土地指标制约较大。”李迅指出,除了加大对中心城市引领的都市圈建设外,“十四五”时期还应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对相关县镇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性资金专款专用、土地指标“戴帽下达”等方式,切实支持县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赋予经济发达县、镇与之匹配的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和镇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特大镇设市。

李迅认为,“三农”问题的解决,不仅要靠农村本身,还需要依靠城市的带动。当前以县域为单元的产业和人口集聚态势比较明显,将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除了大城市、特大城市可以带动农村地区发展,处于中间环节、作为连接纽带的县城作用也将更为明显。

李迅还认为,新型城镇化不是只在增量上做文章,还需升级存量。李迅表示,我国城镇化上半场展现了比较典型的规模化扩张特征,下半场需要强调品质提升。不仅要解决“有无”问题,更要解决“优劣”问题。

“需要通过城市更新行动来提升城市品质。”李迅说,要通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三旧一村”的改造,提升城市的宜居性,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这是城市更新行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扩大内需、构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举措,不仅能够化解过剩产能,还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自主创新留出时间和空间,为建筑原材料、建筑服务、房地产、建筑工程、社区服务等多个行业带来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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