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文件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大威作新闻发布,副厅长王学锋主持发布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韩冬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计处、园林处、村镇处及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刘大威指出,去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我国自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江苏高度重视,本月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现实需求,是促进江苏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刘大威介绍,《实施意见》共五部分十七条,从总体要求、积极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发展、建立健全机制等方面对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和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具有江苏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建成,涌现出一大批代表江苏先进水平的历史文化遗产当代复兴经典案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江苏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为美丽江苏中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全省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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