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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大市场,如何建设?怎么融入?

2022-11-10 14:28 来源:瞭望

导读:

各地必须深刻认识到,不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就难以融入新发展格局,不融入新发展格局就无法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担当作为,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探索有效路径,构建地区经济发展新优势。

文 | 刘志成、欧阳慧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

原标题为《政策解码|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构建地区发展新优势》,首刊于《瞭望》2022年第45期。

1、地方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推动各地方市场、各专业市场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深化分工和充分竞争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规则统一、区域协同,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各地方摒弃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做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只有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使各地区市场以及不同地方各具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市场形成一个有机衔接、相互协同的整体,不断拓展我国市场的广度、宽度和深度,不断巩固和扩展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韧性。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地方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各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一方面,坚持全国一盘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督促检查。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及时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各地方市场构成的有机体,解决好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问题,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提升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既要加强对地方的正面引导,积极总结经验,形成正面案例,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又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健全市场机制,服务地方发展,帮助地方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收获改革红利。

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各地重塑区域发展新优势,打造区域发展新动能的历史性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是塑造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重塑区域发展优势、增强区域发展动力的重大机遇。

在全球化时代,各地只有在更大范围整合资源,才能在国内的区域竞争和国际竞争中形成优势占据先机。各地要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坚持区域协作互利共赢,实现区域间产业协同发展、优势资源共享,切实防止以“内循环”名义搞地区封锁的现象出现。只有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大局中加强区域协作、优化营商环境,才能够在更大范围内畅通要素流动,打造竞争优势,不断增强本地区竞争力和吸引力,更好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发展动能,彰显地方特色。

2、把握中央精神,加强系统谋划

地方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应把发展的重点从比拼优惠政策补贴力度、搞“政策洼地”向比拼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创“改革高地”转变,这是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的重大变革。

一是准确把握中央文件意图,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纲领性文件,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意见》的理论逻辑、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改革问题,必须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推动深层次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以市场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的思路推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坚持推动制度型开放,不是搞自封闭。

二是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各项具体工作向纵深推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高度关注,也充满期待。无论是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看,还是从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工作需要看,各地都应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坚持高位推动,把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分工,明确重点任务。重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市场基础制度落实、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顺畅流通高效配置、市场监管协同配合统一执法等工作落到实处,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三是坚持立破结合,在改革创新和完善机制上见真章。

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的因素中,既有认识上的不足,也有体制上的障碍,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市场建设中的难题。在制度上、政策上、思想观念上加强正面引导,加强市场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绩评价考核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要素市场的前沿探索和突破;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通过改革逐步铲除市场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滋生的土壤,在统一市场建设中深化分工,找准定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优先开展区域协作,积极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

就地方而言,推进区域一体化也是在为建设统一大市场作贡献。优先推进区域合作,一方面可以提升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区域互联互通水平的提升、区域市场监管的协同、区域要素市场的联接,本身就是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大贡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形成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引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地方要在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结合本地的体制改革和统一市场建设推进情况,精选改革举措,形成典型案例,打造统一市场建设的工作亮点。

3、着重把握六大工作重点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创新性强的工作,应加强系统谋划,把握工作重点,在建章立制和破除壁垒等各个方面取得实效,推动地方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破除统一市场建设的制度障碍,在制度政策对接上取得新突破。

落实好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信用监管方面的政策。这既是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的要求,也是地方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产权保护涉及到多部门行政行为,也涉及到具体的产权案件;市场准入和信用监管涉及到具体的行政审批行为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公平竞争是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个领域需要保障的一项原则。各地方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加强与中央确定的各项制度政策的对接,并及时开展自查清理,尽快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二是围绕构建高效联通的市场基础设施,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意见》对加强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市场交易平台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方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把握统一大市场建设下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的重大机遇,把握国务院一揽子稳增长稳投资政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根据本地工作推进情况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投资重点提前谋划加快推进一批投资项目,加强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本地区融入全国基础设施网络。

三是围绕推动产业分工优化,在地区间产业转移协调合作上取得新突破。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之下,我国的产业分工将进一步深化,产业布局将持续调整优化,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也会持续推进。在此过程中,各地方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和资源禀赋特征,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推动本地区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发达地区要推动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加快发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集群。后发地区积极对接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地区间产业有序转移,将为全国产业合理布局、分工深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围绕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要素,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实现要素统一高效配置作出了部署。各地方要着力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支撑地方产业发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参与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在增量和存量建设用地统筹、特定土地指标交易、人口迁移和落户财政配套、地方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数据要素市场探索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带动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围绕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在市场监管协同联动和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统一市场监管是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也是基层工作的重要方面。各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在监管的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等方面有所行动,在统一监管规则、统一监管执法等方面有所作为,通过创新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丰富市场监管工具,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六是围绕以优质制度供给创新招商引资,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招商引资是地方做大经济规模、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工作抓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取得成效的关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各地招商引资政策规范性、竞争公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提出要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各地要持续优化招商引资规则与政策,从拼优惠政策转向拼营商环境,不断改进本地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和审批效率,降低本地区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高本地区先进要素吸引力,提升要素综合配置能力,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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