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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菁: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要系统性谋划

2022-12-12 10:06 来源:中经城事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提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基本原则为“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自然趣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应在城市、街区、社区3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

《导则》提出,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构建城市、街区、社区不同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其中,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包括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营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成长环境等。

街区层面与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其中,均衡完整的儿童服务设施包含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活动中心、校外活动场所等建设内容。

社区层面与5~10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印发的《导则》非强制性规定,而是为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和指导。那么,在非强制性规定下,儿童友好空间的统筹推进如何进行?儿童友好空间又是否只利好儿童?各地在落实《导则》过程中又有哪些通点和难点?记者专访《导则》牵头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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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能否介绍一下《导则》起草编制的过程和背景?

张菁: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于第二次人类居住会议上正式提出“儿童友好城市倡议”,这一倡议旨在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创建安全、包容、充分响应儿童需求的城市和社区。该行动自提出后得到了全球范围的广泛认同,引发了各国对儿童福祉的关注与行动。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的下半场,正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是衡量城市规划建设的最终标准。二十大更是明确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十四五开局之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写进国家发展规划,《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将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

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5个维度体现儿童友好理念,关注儿童群体的体验,监测相关指标的改善,重视儿童的参与,为儿童提供全面发展的空间支持。

其中“成长空间”是儿童友好最显性、最受关注,也是最复杂的领域之一,从我国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现状看,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对儿童的需求和权利关注不足,城市儿童游憩场地和课外活动场所数量普遍不足,儿童参与室外活动强度低、独立性活动少。同时各类设施和空间在“质”的方面也亟待提升,例如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城市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内的儿童互动设施普遍缺乏趣味性;公共空间方面,城市公园和街角绿地中的儿童游憩设施往往缺乏主题特色,自然要素缺失;出行环境方面,社区慢行交通考虑不足,儿童上下学交通往往组织混乱,儿童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指导意见》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儿童友好的成长空间要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的物质空间环境,并提出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和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6方面的指导建议。

但是从各地在推进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实践看,尽管有《指导意见》,很多城市还是提出缺乏全面系统的技术引导,既有的政策和标准文件尚不能有效地指导和推进全国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地方落实《指导意见》,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2022年4月,住建部组织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儿童中心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参与的研究团队,开展《导则》的课题研究,旨在进一步帮助城市明确我国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原则、建设内容、技术要求和实施保障。这期间,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也对《导则》的编制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导则技术框架内容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

《导则》编制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各界专家的高度关注,住建部先后结合导则阶段性成果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并于2022年6月1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作为献给孩子们的“六一节”礼物。《导则》征求了国家部委和各省住建厅的意见,并通过有关网站和公众号等征求公众意见,先后共收到各类意见共计330多条。

2022年9月,《导则》再次征求多部门意见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

《中国经营报》:《导则》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张菁:第一,《导则》为新时期人本视角下推进高品质城市空间建设,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导则》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自然趣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为原则,提出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一建三改二增”等具体要求。即从儿童需求的视角,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首先要系统性谋划,从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其次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公共服务设施、出行环境、公园绿地三方面,逐步开展适儿化改造;要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增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增建儿童游憩设施。帮助地方政府明确了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层次、内容和重点。

第二,《导则》为推动地方政府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有效治理提供指导助力。

《导则》在工程技术标准与地方高质量人本空间的建设行动之间,提供了一份实施性技术文件作为桥梁,探索了引导多项工程技术标准高效集成应用实施的路径。

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专业性较强,涉及儿童空间建设的标准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多本单项设施标准,也有《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标准》等多本专项技术标准,在针对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技术需求把握上,非专业人员很难形成统一的概貌认知。很多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地方妇联牵头,对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往往难以抓到要点,因此《导则》成为一个社会各界沟通共识的桥梁,围绕“一建三改二增”的建设框架达成共识,同时也集成了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相关的多项技术标准的关键要素。此外,《导则》还专门设置了实施保障章节,提出了制定建设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完善建设标准、实施动态评估、保障儿童参与、强化宣传引导多环节指导要求,为地方政府统筹组织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现跨部门合作,协同推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第三,《导则》的出台是推进全龄友好环境建设,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儿童是城市中的特殊居民,是城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导则》出台助力城市儿童成长空间质量提升,不仅关乎儿童的健康成长,也将提升亿万家庭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导则》的出台将进一步丰富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推进全龄友好环境建设,提高我国城市的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城市人口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营报》:我们注意到,《导则》并非强制性硬性规定,该如何督促地方政府、企业等单位去落实?

张菁:这是个很好的问题。《导则》是一份引导性的标准化技术文件,并不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它的特点是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提供一份框架蓝图,一份技术支撑,一份实施保障建议。

对于城市政府和企业来说,作为一个想要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城市政府,当考虑如何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时候,《导则》是一份有效的政策解读文件和实施建议文件,帮助地方政府更好地理解国家在当下推进城市空间适儿化方面的总体要求、基本方向,并获得实施建议。专业管理部门则可以通过《导则》理解基本的技术要求,把握技术关键点。

设计企业和生产企业则可以通过《导则》理解国内适儿化空间建设的新要求,积极找到参与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机会,为城市儿童提供更友好的空间和设施产品。

另一方面,国家在推进100个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很多城市都在积极参与申报工作,《导则》提出的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要求将转化为评估指标,通过《导则》和后续其他多项配套政策文件协同推进,更好地引导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中国经营报》:落实《导则》,各地存在的难点和痛点是什么?

张菁:第一,强调系统性。要避免城市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忽视整体性和系统性问题。

《导则》强调要通过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逐级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强调系统性思维,在城市层面强调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配置、系统布局、整体推进,定期开展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评估,优化公共服务、开敞空间、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体系。街区层面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社区层面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

第二,强调因地制宜。《导则》强调要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情况与特点,因城施策。不同城市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中面临的急迫性问题有共性、有差异,《导则》提供的是一个大的工作框架和基本技术要求,地方在实践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实施方案和标准,也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改革创新,探索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新模式和新举措。

第三,强调要有实施保障。落实《导则》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城市空间适儿化水平,推进城市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因此城市在落实《导则》过程中要积极通过现状空间适儿化评估抓住关键问题,有针对性编制建设方案,确定实施目标,并纳入本地五年发展纲要;还应明确建设任务,编制建设清单,制定有效的实施机制;同时要通过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出台地方标准性文件,逐步建立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评估及反馈机制,并加强宣传推广。当然,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一定不能少了儿童参与,地方城市要积极搭建儿童参与的工作平台,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与各级各类儿童参与组织对接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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