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增强决策科学性,提升社会精细化治理能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责任规划师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了《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修订背景与办法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北京市积极推动责任规划师参与规划实施和社会治理等工作。全市责任规划师紧紧围绕城乡规划编制、城市体检评估、公共空间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精细化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四年来共参与城市更新等各类项目4000余个,相关工作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各区政府及广大群众的认可。
目前,全市已有76家规划设计单位、约328个责任规划师团队、数千名规划设计从业人员和大量行业知名专家积极参与责任规划师工作。2019年5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办法》(试行)以来,广大责任规划师在《办法》(试行)的指导下,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案例,责任规划师日渐成为服务首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专业力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责任规划师的工作也提出了多元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办法》(试行)在实施过程中显露出一些问题,对支持和引导责任规划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力度明显不足。如责任规划师的职责定位不够具体,基层政府对责任规划师工作边界认知不清;责任规划师的工作经验不够丰富,自身能力有待提升;责任规划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责任规划师权益保障与规范化管理亟需加强等。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责任规划师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于2022年10月启动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组织责任规划师代表、相关委办局、高校、规划设计院、基层政府、居民代表、法务咨询等团队积极参与,经过认真研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2023年8月形成修订稿。
修订重点内容
本次修订稿共五章,对总则、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与责任、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化和完善。将原试行稿十八条条文修改整合为十七条,并新增九条,共计二十六条。本次修订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进一步明确责任规划师的职责定位
强化服务基层的职责定位。围绕新时代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新要求,明确责任规划师是为责任单元内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陪伴式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协助基层推进规划实施、多方协商与共建共治,服务城市精细化治理。进一步明确责任规划师的工作职责为:加强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提供专业意见、开展宣教培训、促进多方共治、实施监督反馈等六个方面,贯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全生命周期。
·细化完善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
建立市区两级责任规划师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管理全市的责任规划师工作。明确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建立市级责任规划师专班,指导和监督全市责任规划师工作,负责完善制度建设、搭建平台和加强宣传等工作;各区建立区级责任规划师专班统筹管理全区责任规划师工作,负责落实责任规划师的聘任、考评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同时,鼓励和倡导各区建立总责任规划师、双师或多师协同、以及党建引领等协同工作机制。
·响应不同发展圈层和区域的差异化建设需求
根据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多点地区和生态涵养区的不同区情和差异化需求,对应历史文化保护、城市更新、背街小巷精细化治理、区域协同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要求,明确不同圈层和区域责任规划师的工作重点,分类制定责任规划师工作指引。引导各区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制定各区责任规划师工作指南,促进责任规划师的精细化和差异化服务。
·完善责任规划师管理流程和实施保障机制
优化准入把关、聘任退出等制度,建立与责任规划师职业化发展路径相契合的奖励机制;开展责任规划师培训、双向考核评估、信息化管理等工作,为建立高水平责任规划师队伍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资金保障,完善制度执行和保障体系,不断推进责任规划师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促进北京责任规划师工作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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