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功能调整
(1) 居住用地
为保护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风貌,现状居住用地不作大的调整,强调在政府的引导和扶助下,居民自主进行房屋的整治更新,禁止成片大规模的改造更新活动;在老城区内可改造更新地段新增部分居住用地,以解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居住需求;对于少量因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环境设施等建设需拆迁、整治的居住用地,原则要求搬迁至新增居住用地,或安置到城市其它居住功能组团,重点安置到历史城区以南的居住组团内。
规划保留县一中、五中两所中学用地,重点为学校内部设施的完善;保留现一小、中日友好小学,将三小和福利小学合并,适当扩大九小的规模,调整现林基路小学(维)的布局,并适当扩大规模;县教师进修学校保持不变。
(2) 工业和仓储用地
规划将现有的污染较大或废弃的老工厂,如库车面粉厂、县油脂厂、棉麻公司轧花厂等逐步搬迁至210 省道以西的产业组团内,在其用地上安排新的功能,如旅游、文化娱乐、创意产业、特色商业等。
规划将现状的国粮储备库、茶畜公司、外贸公司仓库等仓储用地逐步搬迁至210省道以西的仓储物流组团内。
(3) 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区主要位于热斯坦—人民路两侧,其中热斯坦街规划成为民俗风情街,为传统特色商业集中区;规划在各个社区内部的中心地段,如帕合塔巴扎巷、试验城路中段两侧、搬迁后的轧花厂等用地内设置少量商业用地,主要服务于社区居民。应严格控制商业业态形式和经营模式,严格控制大型综合性商业场所的建设,建议以小规模的特色商业、商住混合的形式为主。
规划在热斯坦街南北两侧形成特色手工艺街巷,在龟兹宾馆附近设置旅游服务中心一处;在搬迁的面粉厂、粮库的部分用地上建设旅游接待和服务设施,如酒店宾馆、特色餐饮等,应逐步完善旅游设施的建设。
(4) 文化娱乐和体育用地
规划在搬迁的面粉厂、粮库用地上建设库车传统民居博物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创意产业基地等,部分功能如创意产业基地等可利用原有的工厂建筑进行建设。
规划在人民路南改造更新地块上建设体育场一处,近期将各中小学内的体育场地在休息日期间向老城区内的居民开放,以满足老城居民的需求。
(5) 医疗卫生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保留县维吾尔医院和妇幼保健医院,搬迁库车人民医院老城分院至热斯坦街道内。
规划将现状老城组团敬老院由盐水沟泄滞洪区内搬迁至老城区东端,增加儿童福利院等公共福利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库车大寺及其他各级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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