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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3年内棚改1800万套

2015-07-03 09:0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国务院将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棚改和危房改造是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降温商品房房价。此外,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棚改又是有效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

住建部副部长王宁指出,2015年到2017年要改造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060万套,这个改造力度、规模都是空前的,过去从来没有达到这么大的力度。《意见》要求,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鼓励各地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抓紧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制定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安置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加快安置棚户区居民。

王宁表示,棚改的正常周期一般都要两三年,利用社会的存量房,利用货币化安置的方式,这边从棚户区出来那边就能马上搬进新房,大大缩短了安置周期。利用存量房安置,也能够满足住户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棚户区居民拿到补偿款后,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在市场上选购自己满意的住房。

实际上,各地对这一做法的实践已经开始,比如今年黑龙江省将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3.9万户,约占全省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的1/5。

严跃进表示,部分二、三线城市商品房库存较高,开发商资金压力大,此举有利于去化。棚户区住房居住环境一般较差,此举也体现政府高度关心民生问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既完成了安置又消化了库存,对于盘活资金活跃经济都有积极作用。

力推PPP模式参与改造

要完成国务院制定的任务目标,很重要的条件就是资金要到位。中央为了支持580万套棚户区的改造,专门安排了1494亿元的中央补助资金。

王宁表示,棚改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的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再有就是通过市场融资,包括通过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

记者注意到,创新投融资方式是《意见》中的重要一环,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各地应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王宁表示,棚改同时要规划设计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运行更加安全,服务更加便捷。

“此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个经验是需要配套跟上,很多房子因出行不便而空置,因此棚改中涉及水、电、气以及垃圾处理等配套建设必须予以足够重视。”严跃进说道。

据悉,未来各地区将对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的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设施不完备的项目要列出清单,并纳入本地区配套建设计划。

王宁说,在棚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主要推行特许经营等PPP方式。实施主体可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等PPP合同进行市场化融资。这种方式可以把社会资金引进来,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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