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福建省年内或实行“市管镇”试点 建设卫星城
如何完成新型城镇化
按《规划》,福建省除福州市区、厦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将全面放开其他地区的落户限制。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厦门、福州、平潭三地将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础,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
制图/张平原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截至2020年)
▲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率达95%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超过90%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8%
▲城镇保障性住房常住人口覆盖率超过25%
《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出炉,
我市城镇化率达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除福州市区、厦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外,
将全面放开其他地区的落户限制
城镇化率目标
到2020年,全省约有2700万人将成为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67%
培育“小城市”
我省计划先在沿海发展乡镇和符合条件的山区乡镇开展“强镇扩权”试点,具体意见将在今年年内出台实施。我省计划加强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的统筹配套发展,逐步建设成为卫星城,并重点支持建设魅力特色镇,培育“小城市”
港城产城互动
全省将高标准建设一批包括厦门岛外新城在内的服务港区和临港大工业区的临港新城,配套完善商务、商贸、人居、休闲、旅游等服务功能。2020年前后,厦门将建成包括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翔安机场等在内的一批重点项目,以轨道交通、高速及普通公路为依托的周边城市群综合通道将初具规模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阐明了我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目标和战略任务。到2020年,全省约有2700万人将成为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67%。
全省的城镇化布局形态将更加优化,福厦泉三大中心城市的辐射支撑作用将越发重要。《规划》要求厦门市发挥经济特区龙头带动作用,加快跨岛发展步伐,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积极推进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力争建成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
《规划》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指导。那么,在城镇化进程中,有哪些具体工作要做?厦门的城镇化水平如何?昨日,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A 厦门城镇化率居全省首位
当前全省的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厦门的城镇化率已高达88.6%,高居全省首位,与国际先进城市相比也不落下风,但省内有些地方的城镇化水平只有49.4%。
“即便是厦门,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化率的数据只是评价指标之一,政府和群众真正关心的是更多人口在进入城镇后要能享受到与城镇人口相同的公共服务,这就需要公共服务与城市人口相匹配,目前最核心的两项工作是就业和教育。“要让农民进城有工作,更要让他们的孩子享受到同等均衡的教育。更长远的目标是要逐步实现户籍常住人口与非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实际上,在这两点上,厦门的工作已经卓有成效,无论是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还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厦门的水平在全省都是比较高的,但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城镇化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
B 厦门城镇化必须强化产业支撑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产业基础总体良好,基本不存在“有城市无人口”的窘境。全省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必须以产业为支撑,否则只会造就“空城”、“鬼城”。
《规划》中专门有一章要求“强化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提出了厦门在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上要培育特色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
其中,港城产城互动是一个新亮点,既要推动港口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又要推动产业布局与城镇空间的协调互动。全省将高标准建设一批包括厦门岛外新城在内的服务港区和临港大工业区的临港新城,配套完善商务、商贸、人居、休闲、旅游等服务功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2020年前后,厦门将建成包括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翔安机场等在内的一批重点项目,以轨道交通、高速及普通公路为依托的周边城市群综合通道也将初具规模。
C 重点培育“小城市”,建设卫星城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省计划对区位条件好、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重点镇,实施“强镇扩权”改革,培育“小城市”。
省里计划先在沿海发达乡镇和符合条件的山区乡镇开展“强镇扩权”工作试点,列入试点的乡镇要求产业基础好、人口集聚,具体意见将在今年年内出台实施。在“强镇扩权”改革中,可能会涉及行政管理权限上提一级,直接由“市管镇”,也可能会涉及部分经济强镇的区划、编制调整。我省还计划加强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的统筹配套发展,逐步建设成为卫星城,并重点支持具有特色产业、生态魅力、历史文化积淀的小城镇,发展成为魅力特色镇。
2/2 | < | 1 | 2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